筆譯的標準是什么?
筆譯的標準一直是多年來爭論的熱點,但一般認為應該忠實傳達原作的內容,譯文明白曉暢。
嚴復的標準:“譯事三難:信、達、雅。” 信,忠實原文;達,明白曉暢;雅,用語文雅,文體適當。
奈達的等值標準和等效標準。等值不但要求譯文與原文思想內容等值,而且要求語言形式上的等值。等效的目標是:譯文讀者能和原文讀者同樣順利地獲得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信息,包括原文精神、具體事實、意境風格等。
釋意學派觀點:法國釋意學派研究員阿爾比以翻譯的忠實為題,完成了她的博士論文,其主要思想發表在《翻譯學研究》(1990)中。談忠實于意義,首先應該定義“意義”,阿爾比講的“意義”是釋意學派定義的意義,同語言學講的語言“含義”或“涵義”( Signification ) ,同信息、效果、意圖、風格、內涵、不言之意有相同和不同之處。意義是一種綜合:“意義單元是諸如風格、內涵、信息等因素共同作用下的一種綜合”。阿爾比所做的翻譯中忠實于意義的三大要素如下:忠實于作者欲言,忠實于目的語,忠實于譯文讀者。這一忠實原則考慮到了“譯者的主體性、歷史性及譯文功能性”。
中國國家翻譯行業標準:目前中國翻譯行業兩各針對筆譯的國家標準業已公布,即:《翻譯服務規范 第 1 部分:筆譯》及《翻譯服務譯文質量要求》。擇其要者,后者規定如下:
1 譯文質量評定
1.1 譯文質量評定的關聯因素
a) 譯文使用目的:
1類——作為正式文件、法律文書或出版文稿使用;
2類——作為一般文件和材料使用;
3類——作為參考資料使用;
4類——作為內容概要使用。
b) 原文文體、風格和質量;
c) 專業難度;
d) 翻譯時限。
1.2譯文質量評定的基本原則
以譯文使用目的為基礎,綜合考慮其他關聯因素。
1.3譯文質量約定范圍
a) 譯文使用目的;
b) 譯文使用專用名詞和專業術語依據;
c) 譯文質量具體要求(參照本標準第4、5、6章);
d) 綜合難度系數[在綜合考慮第7.1條b)、c)、d)的基礎上確定];
e) 合格標準(參照本標準7.4和附錄A);
f) 質量檢測方法。
1.4譯文質量要求
根據翻譯服務的特點,譯文綜合差錯率一般不超過1.5‰(不足千字按千字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