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生參加考試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請考生仔細閱讀《考生須知》、《考場規則》和《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并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必須同時具備)進入考場;
(2)考生在開考前20分鐘可進考場,遲到30分鐘不得參加考試。開考后60分鐘可交卷離開考場;
(3)考生務必攜帶藍色(黑色)鋼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類計算器和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
(4)考生須自覺遵守《考場規則》。依據《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違規人員將視情節受到責令離開考場、考試成績無效、向社會公布其相關信息及作弊行為、建議所在單位開除或解聘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試作答有何要求?
答:請考生仔細閱讀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并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考生進入考場后,將本人與考試無關和不允許攜帶的物品放在考場*位置;
(2)經監考人員核對考生信息無誤后,考生在考場情況記錄(登記)單上簽名;
(3)考試開始后,首先在試卷(試題本)、答題紙、答題卡上將本人姓名、科目代碼、準考證號碼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并用2B鉛筆將科目代碼和準考證號碼填涂到相應位置;
(4)要求在答題卡上作答的,必須用2B鉛筆填涂,試卷或答題紙上作答的,必須使用藍色(黑色)字跡鋼筆或圓珠筆,不得使用涂改用品;
(5)考試結束鈴響,應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題本、答題卡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經監考人員同意后方可離開;
(6)考生不得將試題本、答題卡帶出考場。
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準考證怎么辦?
答:遺失身份證的考生,參加考試前須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或由公安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帶照片)。
遺失準考證的考生,請及時與當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聯系補辦,實行全程網報的地區可自行從*會計網上下載。
會計從業資格未辦妥,能否報名?
我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目前尚未辦妥申領手續,能否報名參加考試?
答:不能。根據全國考辦規定,報考人員在辦理報名手續時,必須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對報名參加考試人員的學歷有何規定?
答:(1)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高中或中專畢業以上學歷。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大專(含)以上學歷。且須具備一定會計工作年限,如:大專學歷,會計工作滿五年;本科學歷,會計工作滿四年等。
報名年度是指何年度?
答:報名年度一般為考試年度的**年,計算年限的截止日為該年度的12月31日。2008年考試的報名年度為2007年。
取得專業技術中級資格人員如何報名?
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等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人員,如何報名參加中級考試?
答:應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對從事會計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報考條件?
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要報名參加考試,應具備什么條件?
答:港澳居民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具有*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