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安全鑒定檢測過程:
1、調查房屋的建造、使用和修繕的歷史沿革、建筑風格、結構體系等資料。
2、建立總平面圖、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結構平面、主要構件截面等資料。
3、抽樣檢測房屋承重結構材料的性能,構件抽樣數量和部位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抽樣部位應含有代表性的損壞構件。
4、檢測房屋的結構、裝修和設備等的完損程度、分析損壞原因。
5、檢測房屋傾斜和不均勻沉降現狀。
6、根據實測房屋結構材料力學性能,按現有荷載、使用情況和房屋結構體系,建立合理的計算模型,驗算房屋現有承載能力。
7、根據實測房屋結構材料力學性能,按現有使用荷載情況和房屋結構體系,以地區地震反應譜特征,建立合理的計算模型,驗算房屋現有抗震能力并復核抗震構造措施。
根據有關規定,房屋所有權人是房屋安全的責任人,共有的房屋,其產權共有人是房屋安全的責任人。也有的房子產權是單位的,單位就是房屋安全責任人。“一些房屋產權不清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的責任人。”
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改變檢測
該檢測應在房屋進行改建、加層、變動結構或房屋改變用途、增大使用荷載前,通過對房屋的結構進行檢測,對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改變的可行性做出評價,適用于對房屋進行拆改、加層、變動結構以及房屋改變設計用途或增大使用荷載等情況。
地基、基礎
1、地基因滑移,或因承載力嚴重不足, 或因其他特殊地質原因,導致不均勻沉降引起結構明顯傾斜、位移、裂縫、 扭曲等,并有繼續發展的趨勢。
2、地基因毗鄰建筑增大荷載, 或因自身局部加層增大荷載,或因其他人為因素,導致不均勻沉降,引起結構明顯傾斜、位移、裂縫、扭曲等,并有繼續發展的趨勢。
3、基礎老化、腐蝕、酥碎、折斷, 導致結構明顯傾斜、位移、裂縫、扭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