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適用于包裝、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劑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復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劑生產、流通、使用過程中直接接觸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劑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根據產品的形式分為4類:包裝類、容器類、工具類、其他類。其中包裝類包括非復合膜袋、復合膜袋、片材、編織袋;容器類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類包括筷、刀、叉、匙、夾、料擦(廚房用)、盒、碗、碟、盤、杯等餐具;其他類包括不能歸入以上三類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食品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接觸食品的機械、管道、傳送帶。
批實施市場準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產品包括3類39個產品(詳見表1),增補品種時將另行公布產品目錄。根據生產工藝相同或相近的產品劃分成一個產品單元的原則,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為6個產品單元:包裝類包括4個產品單元:非復合膜袋、復合膜袋、片材、編織袋。容器類包括1個產品單元:容器。工具類包括1個產品單元:食品用工具。
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企業生產許可實地核查辦法和6個產品單元的生產許可審查細則。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企業生產許可實地核查辦法和每個產品單元的生產許可審查細則構成了對該產品單元的生產許可企業審查辦法。
表1 批實施市場準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目錄
產品分類 產品單元 產品品種 產品標準 備注
包
裝
類
1.非復合
膜袋 1.聚乙烯自粘保鮮膜 GB 10457-1989
2.商品零售包裝袋(僅對食品用塑料包裝袋) BB/T0039-2006
3.液體包裝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QB 1231-1991
4.食品包裝用聚偏二氯乙烯(PVDC)片狀腸衣膜 GB/T 17030-1997
5.雙向拉伸聚丙烯珠光薄膜 BB/T 0002-1994 *
6.高密度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 12025-1989
7.包裝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 4456-1996
8.包裝用雙向拉伸聚酯薄膜 GB/T 16958-1997
9.單向拉伸高密度聚乙烯薄膜 QB/T 1128-1991
10.聚丙烯吹塑薄膜 QB/T 1956-1994
11.熱封型雙向拉伸聚丙烯薄膜 GB/T 12026-2000
12.未拉伸聚乙烯、聚丙烯薄膜 QB 1125-2000 *
13.夾鏈自封袋 BB/T 0014-1999 *
14.包裝用鍍鋁膜 BB/T 0030-2004 *
2.復合膜袋 15.耐蒸煮復合膜、袋 GB/T 10004-1998
16.雙向拉伸聚丙烯(BOPP)/低密度聚乙烯(LDPE)復合膜、袋 GB/T 10005-1998
17.雙向拉伸尼龍(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復合膜、袋 QB/T 1871-1993
18.榨菜包裝用復合膜、袋 QB 2197-1996
19.液體食品包裝用塑料復合膜、袋 GB 19741-2005
20.液體食品無菌包裝用紙基復合材料 GB 18192-2000
21.液體食品無菌包裝用復合袋 GB 18454-2001
22.液體食品保鮮包裝用紙基復合材料(屋頂包) GB 18706-2002
23.多層復合食品包裝膜、袋 GB/T 5009.60-2003[增加內容]
已備案的企業標準 *
3.片材 24.食品包裝用聚氯乙烯硬片、膜 GB/T 15267-1994
25.雙向拉伸聚苯乙烯(BOPS)片材 GB/T 16719-1996
26.聚丙烯(PP)擠出片材 QB/T 2471-2000
4.編織袋 27.塑料編織袋 GB/T 8946-1998
28.復合塑料編織袋 GB/T 8947-1998
容
器
類 5.容器 29.聚乙烯吹塑桶 GB/T 13508-1992
30.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飲料瓶 QB/T 1868-2004
31.聚酯(PET)無汽飲料瓶 QB 2357-1998
32.聚碳酸酯(PC)飲用水罐 QB 2460-1999
33.熱罐裝用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 QB/T 2665-2004
34.軟塑折疊包裝容器 BB/T 0013-1999
35.包裝容器 塑料防盜瓶蓋 GB/T 17876-1999
36.塑料奶瓶、塑料飲水杯(壺)、塑料瓶坯 GB14942 -1994
GB13113 -1991
GB17327 -1998
經備案的企業標準 *
工
具
類 6.食品用
工具 37.密胺塑料餐具 QB 1999-1994
38.塑料菜板 QB/T 1870-1993
39.一次性塑料餐飲具 GB 9688-1988
GB 9689-1988
經備案的企業標準
注:上表中帶“*”為適用于包裝、盛放食品的制品。
⑦證書頒發:審查合格準予許可的,國家質檢總局作出許可決定之日起10日內頒發生產許可證證書。審查不合格不予許可的,國家質檢總局自作出不予許可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企業發出《不予許可決定書》。①企業申請:企業將申請材料報送所在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局。②企業申請受理:市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決定,并出具書面通知書。對依法受理的企業申報材料,5日內上報至省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③企業實地核查:省許可證辦公室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企業實地核查。④產品抽樣與檢驗:企業實地核查合格的,審查組在實地核查時抽封樣品,企業應在封存樣品之日起7日內將樣品送大檢驗機構,檢驗機構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
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決定》提出,進一步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取消14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將4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權限下放給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經過本次改革,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將由去年的38類壓減至目前的24類。
那么,哪些產品生產許可證已取消,哪些又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哪些又已經下放了管理權限呢?認證君近日做了一個整理,供大家參考。為了方便,大家可以將該文收藏,以備后用。
首先,我們來看看新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目錄,共計24類。
繼續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目錄
(共計24類)
序號
產 品 名 稱
實施
1
建筑用鋼筋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
軸承鋼材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3
水泥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4
幣鑒別儀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5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6
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7
預應力混凝土鐵路橋簡支梁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8
防偽技術產品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9
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0
公路橋梁支座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1
內燃機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2
砂輪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3
鋼絲繩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4
預應力混凝土用鋼材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5
預應力混凝土枕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6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7
電線電纜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8
耐火材料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9
建筑防水卷材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20
危險化學品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21
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及容器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22
汽車制動液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23
化肥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24
直接接觸食品的材料等相關產品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機動車輛制動液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
章 總則
條為了做好機動車輛制動液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工作,依據《*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通則》(以下簡稱通則)等規定,制定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二條本細則適用于機動車輛制動液產品生產許可的實地核查、產品檢驗等工作,應與通則一并使用。
*三條機動車輛制動液產品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證。
*二章 發證產品及標準
*四條本細則發證產品定義、范圍及單元劃分
本實施細則規定的機動車輛制動液產品,指由醇醚及醇醚酯等組份組成,用于機動車輛液壓制動和離合系統中傳遞壓力,使車輪實現制動,離合器實現離合作用的一種功能性液體,為非石油基制動液產品。機動車輛制動液產品為1個產品單元,產品單元、產品品種和企業類型見表1。
表1 機動車輛制動液產品單元、產品品種及企業類型
產品單元 產品品種 企業類型
機動車輛制動液 HZY3 分為“生產型”和“分裝型”兩類企業。
HZY4
HZY5
HZY6
*五條本細則的發證產品應執行的產品標準和相關標準見表2。
表2 機動車輛制動液產品執行標準和相關標準
產品單元 產品標準 相關標準
機動車輛制動液 GB 12981-2012機動車輛制動液 GB/T 265-1988石油產品運動粘度測定法和動力粘度計算法
SH/T 0430-1992剎車液平衡回流沸點測定法
注:標準一經修訂,企業應當自標準實施之日起按新標準組織生產,生產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和產品檢驗應當按照新標準要求進行 。
*三章 企業申請生產許可證的基本條件和資料
*六條凡生產和分裝機動車輛制動液產品的企業應具備本條款規定的基本生產條件,內容包括:檢驗設施、生產設備、檢驗設備,具體要求見表3-1至表3-4。
表3-1 企業生產和分裝機動車輛制動液產品應具備的檢驗設施
檢驗設施名稱 設施要求
檢驗室 設施,布局合理,空間大小,上下水、溫濕度等環境條件和功能應滿足檢驗室相關要求。不同類型儀器設備要分區或空間放置,如:平衡回流沸點測定儀、石油產品運動粘度測定儀、高溫試驗箱等高溫設備放置于同一區域或同一空間;低溫運動粘度測定儀、低溫浴等制冷設備放置于同一區域或同一空間;分析天平或電子天平、光學讀數顯微鏡放置于滿足此類儀器設備存放使用環境條件的空間。
表3-2 企業生產機動車輛制動液產品應具備的生產設備
類別 設備名稱 設備要求 備注
生產設備 計量設備 精度滿足計量法相關要求。
泵送設備 安全性滿足相關要求。
合成/調和設備 設備的容積和功能滿足企業實際生產要求,安全性滿足相關要求。
生產工藝參數監控設備 溫度、壓力、真空度等參數監控儀器儀表的量程、分格值等參數能夠滿足企業生產工藝要求。 在企業提交申請書和實地核查時,可根據企業生產工藝文件的規定進行增減和核查。
冷凝設備 設備符合企業生產工藝要求。 在企業提交申請書和實地核查時,可根據企業生產工藝文件的規定進行增減和核查。
過濾設備 設備過濾精度滿足企業生產工藝要求。
儲存設備 設備為不銹鋼或塑料材質的密閉容器,容積滿足企業實際生產要求。
灌裝設備 設備灌裝效率滿足企業實際生產要求。
印碼設備 印碼效率滿足企業實際生產要求。
封裝設備 封裝效率滿足企業實際生產要求。
注:本表為企業生產機動車輛制動液產品應具備的基本生產設備,可與上述設備名稱不同,但應滿足上述設備的功能性能精度要求。
將3類工業產品由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將8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權限由質檢總局下放給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調整后,繼續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共計38類,其中,由質檢總局實施的19類,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實施的19類。對繼續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為提高審批效率、降低企業取證成本,由質檢總局按照《*人民共和國許可法》有關規定,組織有關地區和行業試行簡化生產許可證審批程序:一是取消發證前產品檢驗,改由企業提交具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二是后置現場審查,企業提交申請和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并作出**產品質量安全的承諾后,經形式審查合格的。
必須是企業名義,個人無法申請。受理單位一般是本地市的質量技術監督局。如何辦理生產許可證,辦理流程,1有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2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檢驗檢疫手段(可通過咨詢公司獲取幫助);3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如生產廠房的土地證——如沒有土地證需所在鄉鎮辦理證明建設用地的手續等(可通過咨詢公司進行建立和整改);4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5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6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7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法律、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9.在本省質監局網站上下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以及所申報產品所屬單元的《審查細則》。
電線電纜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
章 總則
條為了做好電線電纜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工作,依據《*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通則》(以下簡稱通則)等規定,制定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二條本細則適用于電線電纜產品生產許可的實地核查、產品檢驗等工作,應與通則一并使用。
*三條電線電纜產品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證。
*二章 發證產品及標準
*四條本細則發證產品定義、范圍及單元劃分
(一)電線電纜的定義:用以傳輸電(磁)能、信息和實現電磁能轉換的產品。
(二) 電線電纜產品發證范圍包括架空絞線、塑料絕緣控制電纜、擠包絕緣低壓電力電纜、擠包絕緣中壓電力電纜和架空絕緣電纜等5個產品單元。**出本細則所列產品標準規定的產品不屬發證范圍。
1.架空絞線:由圓形鋁線、鋁合金線、鋁包鋼線和鍍鋅鋼線同心絞合而成的導線,用于傳輸電流。架空絞線沒有絕緣層、沒有護層,是裸電線的一個品種。
(1)鋁絞線包含鋼芯鋁絞線、防腐型鋼芯鋁絞線產品;
(2)鋁合金絞線包含鋼芯鋁合金絞線、鋁合金芯鋁絞線產品;
(3)鋁包鋼絞線包含鋁包鋼芯鋁絞線、鋁包鋼芯鋁合金絞線產品;
(4)技術含量高的覆蓋技術含量低的,大截面積覆蓋小截面積;
(5)由成型單線絞合而成的導線不屬于發證范圍,如執行GB/T 20141-2006標準的產品;
(6)不作為導線使用(通常無直流電阻要求)的絞線產品不屬于發證范圍,如執行YB/T 5004-2012標準的產品。
2.塑料絕緣控制電纜:由導體、絕緣、護層等組成,用于電氣裝置中傳輸控制、測量和指示信號的多芯電纜,是電氣裝備用電線電纜的一個品種。絕緣材料包括聚氯乙烯和交聯聚乙烯,護套材料包括聚氯乙烯、聚乙烯、無鹵低煙熱塑性聚烯烴等,控制電纜可以具備無鹵低煙阻燃等特性。
(1)技術含量高的覆蓋技術含量低的,多芯數覆蓋少芯數;
(2)耐火控制電纜不屬于發證范圍;
(3)氟塑料絕緣控制電纜不屬于發證范圍。
3.擠包絕緣低壓電力電纜:由導體、絕緣、護層等組成,用于電力系統中傳輸和分配大功率電能,額定電壓為1kV和3kV的電力電纜。絕緣材料包括聚氯乙烯、交聯聚乙烯、乙丙橡膠和硬乙丙橡膠,護套材料包括聚氯乙烯、聚乙烯、無鹵低煙熱塑性聚烯烴、氯磺化聚乙烯等。
(1)擠包絕緣低壓電力電纜可以具備無鹵低煙阻燃C類特性;
(2)技術含量高的覆蓋技術含量低的,高電壓等級覆蓋低電壓等級,大截面積覆蓋小截面積;
(3)耐火電力電纜不屬于發證范圍;
(4)執行GB/T 31840-2015、NB/T 42051-2015標準的鋁合金芯擠包絕緣電力電纜不屬于發證范圍。
4.擠包絕緣中壓電力電纜:用于電力系統中傳輸和分配大功率電能,額定電壓6kV~35kV的電力電纜。絕緣材料包括聚氯乙烯、交聯聚乙烯、乙丙橡膠和硬乙丙橡膠,護套材料包括聚氯乙烯、聚乙烯、氯磺化聚乙烯等。
(1)技術含量高的覆蓋技術含量低的,高電壓等級覆蓋低電壓等級,大截面積覆蓋小截面積;
(2)具有阻燃、耐火特性的擠包絕緣中壓電力電纜不屬于發證范圍;
(3)執行GB/T 31840-2015標準的鋁合金芯擠包絕緣電力電纜不屬于發證范圍。
5.架空絕緣電纜:由導體和絕緣層組成,架空懸掛敷設在戶外,用于傳輸和分配大功率電能。導體材料包括銅、鋁和鋁合金,絕緣材料包括耐候型聚氯乙烯、聚乙烯和交聯聚乙烯。
(1)高電壓等級覆蓋低電壓等級,大截面積覆蓋小截面積;
(2) 鋼芯鋁絞線芯架空絕緣電纜不屬于發證范圍。
⑤申報材料匯總:產品抽樣檢驗合格的,省級許可證辦公室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申報材料匯總并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⑥證書頒發:審查合格準予許可的,省局作出許可決定之日起10日內頒發生產許可證證書。審查不合格不予許可的,省局自作出不予許可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企業發出《不予許可決定書》。《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實施細則要求企業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產業政策、環保、安全證明等;換證企業的原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有營業執照;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檢疫手段;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建筑用鋼筋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二)
(冷軋帶肋鋼筋產品部分)
章 總則
條為了做好冷軋帶肋鋼筋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工作,依據《*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通則》(以下簡稱通則)等規定,制定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二條本細則適用于冷軋帶肋鋼筋產品生產許可的實地核查、產品檢驗等工作,應與通則一并使用。
*三條冷軋帶肋鋼筋產品由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證。
*二章 發證產品及標準
*四條本細則發證產品定義、范圍及單元劃分如下:
冷軋帶肋鋼筋依據GB13788-2008《冷軋帶肋鋼筋》的規定,是指熱軋圓盤條經冷軋后,在其表面帶有沿長度方向均勻分布的三面或二面橫肋的鋼筋。牌號分為CRB550普通鋼筋和牌號為CRB650、CRB800、CRB970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筋。
表1 冷軋帶肋鋼筋產品單元及說明
產品單元 牌號 備注
冷軋帶肋鋼筋 CRB550
CRB650、CRB800、CRB970 高牌號覆蓋低牌號
*五條本細則的發證產品應執行的產品標準和相關標準見表2。
表2 冷軋帶肋鋼產品執行標準和相關標準
產品單元 產品標準 相關標準
冷軋帶肋鋼筋 GB13788-2008
冷軋帶肋鋼筋 GB/T 222-2006 鋼的成品化學允許偏差
GB/T 228.1-2010 金屬材料 拉伸試驗 *1部分:室溫試驗方法
GB/T 232-2010 金屬材料 彎曲試驗方法
GB/T 238-2013 金屬材料 線材 反復彎曲試驗方法
GB/T 701-2008 低碳鋼熱軋圓盤條
GB/T 2101-2008 型鋼驗收、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
GB/T 2103-2008 鋼絲驗收、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
GB/T 4354-2008 優質碳素鋼熱軋盤條
GB/T 10120-1996 金屬應力松弛試驗方法
GB/T 17505-1998 鋼和鋼產品交貨一般技術要求
YB/T 081-2013 冶金技術標準的數值修約與檢測數值的判定
注:標準一經修訂,企業應當自標準實施之日起按新標準組織生產,生產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和產品檢驗應當按照新標準要求進行 。
*三章 企業申請生產許可證的基本條件和資料
*六條企業申請冷軋帶肋鋼筋產品生產許可證,除按通則要求提交的材料外,應由企業提交符合產業政策自我承諾書。
根據《發展改革委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修正)(發展改革委*21號令)規定,屬于淘汰類中的落后工藝生產裝備的有:
單機產能1萬噸及以下的冷軋帶肋鋼筋生產裝備(2012年,高延性冷軋帶肋鋼筋生產裝備除外)。
*七條凡生產冷軋帶肋鋼筋產品的企業應具備本條款規定的基本生產條件,內容包括: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具體要求見表3-1至表3-2。
表3-1 企業生產冷軋帶肋鋼筋產品應具備的生產設備
類別 產品單元 設備名稱 設備要求
生產設備 冷軋帶肋鋼筋 1、冷軋機組
2、對焊機
3、表面處理設備 (除鱗、潤滑)
4、收線打捆設備
5、矯直及剪切設備(適用時) 單機產能不應小于1萬噸。
注:本表為企業應具備的基本生產設備,可與上述設備名稱不同,但應滿足上述設備的功能性能精度要求。
(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后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法律、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1.根據產品實施細則要求,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審查部組織審查。2.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制定企業實地核查計劃,提前5日通知企業,由審查部組織審查的,審查部同時將核查計劃抄送所在地省級許可證辦公室。3.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指派2至4名審查員組成審查組,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企業應當予以配合。4.審查組按照產品實施細則的要求,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核查時間一般為1-3天。審查組對企業實地核查結果負責,并實行組長負責制。5.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審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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