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組織應對已售出或進入市場的商品實施召回或其他補救賠償措施,如:
(1)經質量反饋發現已售出的商品存在某種缺陷或隱患,組織采取了免費上門服務更換該缺陷部件或處理隱患的措施。
(2)商品質量存在問題,組織實施了召回和賠償。
(3)商品仍在保修期內,但因配件停產無法維修,組織實施了舊品折價換新機的措施。
(4)服務型組織的連鎖網點歇業,無法提供服務,組織通知已購買會員卡的顧客到另一處連鎖網點,并因顧客增加了往返時間提供一定的補償或折扣。
服務認證的大致流程:
1、企業提出申請,提交申請表和相應資料。(必須是到經過授權的專業第三方咨詢公司進行申請)。2、審查材料,通過申請則與企業簽訂認證合同。3、審查企業的服務體系文件。4、評審員到企業現場評審和評分。(在商品售后服務評價體系認證里稱為評審,評審員到企業現場按標準要求進行檢查,還要進行評分5、經審**最后審查通過,頒發相應星級的服務認證證書。(95分以上即為較高星級)
認證證書有效期及監督評審周期:1、認證證書有效期從頒發之日起為3年有效。3年內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現場監督評審。監督評審大約9-10個月一周期??捎?-2月的提前、推后。
企業前期工作準備步驟:1、培訓售后服務管理人員。2、對企業目前的服務體系文件、制度文件進行梳理,編制成冊。3、提交認證申請表。4、與認證中心簽訂合同,初步約定評審時間;同時可進一步修訂服務手冊和制度等。5、準備好現場評審安排,與評審組獲得充分溝通,確定評審時間。
人們對服務的認識和重視遠不如產品,服務標準化工作起步較晚,**標準化組織(簡稱:ISO)于1995年設立了服務標準化技術**,同年我國國家標準化管理**成立了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和全國飲食服務業標準化技術**,2003年成立了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短短十余年,不能與產品標準的**歷史相提并論。
服務的標準主要涉及服務基礎標準、服務**標準和服務提供標準三方面。其中,服務基礎標準包括但不限于:術語標準、符號與標志標準、量和單位標準、數值與數據標準和測量標準;服務**標準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標準、設施設備及用品標準、環境標準、能源標準、安全與應急標準、職業健康標準、合同管理標準、人力資源標準和財務管理標準;服務提供標準包括但不限于:服務技術標準(或稱服務規范)、服務提供標準、服務質量控制標準、運行管理標準和服務評價與改進標準。
WTO《服務貿易總協定》規定了用技術標準支持或促進服務貿易,提出了服務技術標準**服務貿易的要求。在十余年的快速發展過程中,盡管ISO和各個國家都相繼制定頒布了一系列服務的標準,但是總量上缺口相當大,尤其是服務技術標準奇缺,不能滿足服務業發展的需求,給服務認證帶來了較大的困難和挑戰。
針對特定服務項目或功能,以六項一級特性為框架展開識別具體的接觸特性,當服務中產品含量較高時尚需借助可靠性分析獲得充分的接觸特性,并結合該服務領域的風險評估結果和顧客滿意度卡諾模型來甄別、萃取和確定可測量的關鍵特性(指標),或稱為二級特性(指標)。如“熱線電話”的人工服務,以一級特性的“功能性”指標展開為二級特性指標為例,包括但不限于:電話放棄率不**過15%、一個電話轉接不**過3次、轉接率小于3%、如實告知工號或稱謂、普通話接聽的語速每分鐘200字至250字、具有外語應答能力等等。
需要指出:由于服務的異質性,其接觸特性滿足程度并不完全取決于服務系統,或服務提供者,它與接受服務的顧客有直接關系,這是制定服務認證技術規范困難之處,為此,開發服務認證技術規范時應遵循普適性、關鍵性和可操作性原則,**服務接觸特性,可行時,服務認證技術規范的附錄部分擬對服務認證評審(含檢查/檢測方式和方法)做出指南性說明,確保認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實現。
售后服務中發現的難以解決的問題,可能是商品質量問題、服務流程問題、商品缺陷造成的維修問題等多種形式。
組織應為實現服務提升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如委托市場調查,委托研究機構、技術機構進行分析?;蚪M建專門的研究部門。
通常按標準的專業性質,將標準劃分為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3大類: ① 技術標準。對標準化領域中需要統一的技術事項所制定的標準稱技術標準。技術標準是一個大類,可進一步分為:基礎技術標準、產品標準、工藝標準、檢驗和試驗方法標準、設備標準、原材料標準、安全標準、環境保護標準、衛生標準等。其中的每一類還可進一步細分,如技術基礎標準還可再分為:術語標準、圖形符號標準、數系標準、公差標準、環境條件標準、技術通則性標準等。② 管理標準。對標準化領域中需要協調統一的管理事項所制定的標準叫管理標準。管理標準主要是對管理目標、管理項目、管理業務、管理程序、管理方法和管理組織所作的規定。③工作標準。為實現工作(活動)過程的協調,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對每個職能和崗位的工作制定的標準叫工作標準。在中國建立了企業標準體系的企業里一般都制定工作標準。按崗位制定的工作標準通常包括:崗位目標(工作內容、工作任務)、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業務分工和業務聯系(信息傳遞)方式、職責權限、質量要求與定額、對崗位人員的基本技術要求、檢查考核辦法等內容。
北京中再聯合檢驗認證有限公司(簡稱CRIC)是經北京市工商局注冊和中國國家認監委批準的第三方認證機構,批準號為:CNCA-R-2017-296,目前批準范圍為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9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1)以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OHSAS18001),服務認證(商品售后服務、批發零售業服務),是國家認監委打造升級版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試點單位。CRIC在多行業發展的基礎上,著力于中國循環經濟、環保、能源、服務認證等行業,將結合產業政策及管理要求,逐步推出多項行業自愿性認證,將為規范行業發展,提高行業產品競爭力起到積極的作用。
北京中再聯合檢驗認證有限公司(簡稱CRIC)按照《*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認證機構管理辦法》、CNAS-CC01:2015《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要求》、ISO19001-2015標準要求以及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CNCA)、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CNAS)及CNAS有關認可規范的規定建立了《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管理制度》、《人員能力評價系統》等文件化的質量管理體系,并已有效運作。
公司(簡稱CRIC)將在認證活動中遵守《*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遵守CNAS-CC01:2015《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要求》,遵循非歧視原則,不阻礙或阻止申請人的認證申請,公司(簡稱CRIC)的認證服務向所有申請人公開、公正、平等的開放,不附加不正當的財務收費或其他條件,諸如,組織規模是否是某協會或社團的成員等。
北京中再聯合檢驗認證有限公司(簡稱CRIC)的認證準則是GB/T19001-2015《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等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的規范要求。公司(簡稱CRIC)組建維護公正性**對公司(簡稱CRIC)的認證活動進行監督和審議。維護公正性**的組成要確保各方利益的均衡,任何一方不處于支配地位,以確保公司(簡稱CRIC)運作的公正性。公司(簡稱CRIC)采取總經理**下的部門負責制,并設有技術**。公司(簡稱CRIC)全體員工將始終以認證客戶和社會各界為關注焦點,把傳遞信任,服務發展的思想貫穿于認證活動的全過程,竭誠為社會各界提供優質的認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