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其他款項轉為購房款有效嗎?
張靜律師解答:有效的。如買賣雙方之前有其他合同關系,后買賣房屋的時候,雙方協商股權款、租金、貨款什么的轉為購房款,此類約定只要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都是有效的。如下面這個案件,法院就認定雙方約定股權款轉為購房款的約定是有效的。
判決書節選:
法院認為,馬買家與開發商簽訂的《商鋪認購書》合法有效。關于馬買家根據框架協議支付的200**否轉化為本案認購合同馬買家需支付的款項問題。馬買家與開發商于2008年3月簽訂《框架協議》約定分期支付840萬元取得股權,但馬買家僅向開發商支付了200萬元,現雙方均沒有舉證證明后續有履行該《框架協議》的行為和意思表示,而在開發商于2008年11月出具的《股權合作客戶選位確認書》確認馬買家享有將股權款轉為購鋪款等優惠政策后,馬買家遂與開發商簽訂認購合同向開發商認購涉案商鋪,并約定在馬買家簽署并履行認購書的前提下,由開發商另行通知馬買家具體交付時間,馬買家于2012年從開發商處接收涉案商鋪,開發商的上述行為表明其確認馬買家有履行認購書約定的付款行為,則馬買家主張200萬已轉化為本案認購合同馬買家需支付的款項有理,且在仲裁處理的與本案關系密切的另案庭審過程中,開發商的委托代理人亦確認收到的200萬是馬買家購買包括本案商鋪在內的三個商鋪的定金。因此,馬買家主張200萬元已經轉化合理有據,本院予以認定。
張靜多年來代理大量房產訴訟案件,有豐富的執業經驗,事人,從業十年以上。特擅長二手房買賣糾紛,商品房買賣糾紛,宅基地房屋買賣糾紛,房產確權案件,各類分家析產房產確權及商鋪租賃與買賣糾紛案件,收費優惠,歡迎咨詢。
廣東合拓律師事務所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183號大都會廣場8樓
廣州張靜律師十多年來代理大量不同領域的案件,尤其擅長跟房子有關的一切案件,有豐富的執業經驗,當事人。特擅長離婚糾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二手房、宅基地房、商品房)、土地租賃糾紛、繼承糾紛、合伙糾紛、特許經營合同糾紛、買賣承攬合同糾紛、公司股東糾紛等案件,為您爭取大權益,收費優惠,。作為廣東合拓律師事務所律所主任團隊律師,擔任過多家上市公司、村居、街道常年法律顧問,持有企業合規師證書,熟悉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廣東合拓律師事務所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183號大都會廣場8樓 :林和西站A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體育西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