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新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
小型新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背景
傳統化糞池只能對污水起預處理作用,不能滿足排放要求。而建設污水處理廠投資大、 運行費用高。其他如人工濕地、土地快速滲濾、浮床、穩定塘等眾多的農村分散式污水處理 技術被國內外學者和研究人員所重視,并在原有基礎上提出許多改進形式,但各種技術都存 在自身的缺陷,限制了其推廣應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用于分散式污水處理的凈化槽技術由日本引入我國,在污水處 理領域發揮了一定的功效。但一直存在前期投入較大,成本運行費過高的問題。而且,凈化槽安裝后維護困難,造成許多凈化槽建成后不運行或運行過程中維護不得力而閑置。
小型新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運行
啟動新的或重新投入運行的旋流沉砂池前應檢查:
a)清理進出水管路和池內砂石等雜物
b)攪拌器及傳動裝置具備運行條件
c)空壓機具備運行條件
d)空氣管線及其支撐穩固
e)提砂系統及排砂管線具備運行條件
f)洗砂器具備運行條件
g)全部閥門和閘門啟閉狀態符合設計要求
h)水面以下機械設備和池壁及池底的防腐和緊固完成
i)電動系統、監控系統和保護系統完好
j)控制系統現場手動控制柜具備操作條件,自動控制儀器、儀表和信息傳輸準確與正常,自動控制與手動控制切換功能正常。
小型新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適用范圍
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適用于住宅小區、村莊、村鎮、辦公樓、商場、賓館、飯店、療養院、機關、學校 醫院、高速公路、鐵路、工廠、礦山、旅游景區等生活污水和與之類似的屠宰、水產品加工、食品等中小型規模工業有機廢水的處理和回用。經該設備處理的污水,水質達到國家污水處理綜合排放標準一級B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