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務代理是代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具有代理的一般屬性,屬于民事代理中委托代理的一種。具體來說,稅務代理就是指稅務代理人在國家法律規定的代理范圍內,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代為辦理稅務事宜的各項行為的總稱。 國家對從事稅務代理活動的技術人員實行注冊登記制度。按本規定取得*共和國注冊稅務師書并注冊的人員,方可從事稅務代理活動。 一般來說,您可以在注冊稅務師的幫助下,減少納稅錯誤,用足,用活稅收優惠政策,做好稅收籌劃,注冊稅務師還可以協調稅收征納雙方的分歧和矛盾,依法提出意見進行調解,也可接受您的委托向上級稅務申請相關事宜。
稅務代理的業務范圍包括:
1.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
2.辦理準購手續;
3.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4.申請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延期繳稅;
5.制作涉稅文書;
6.進行稅務檢查;
7.建賬建制,辦理賬務;
8.開展稅務咨詢、稅務業務培訓;
9.受聘稅務顧問;
10.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或進行稅務行政訴訟等。
稅務代理屬于委托代理,必須依照《民法通則》的有關代理活動的基本原則,堅持自愿委托。代理關系的建立要符合代理雙方的共同意愿。稅務代理關系的產生必須以委托方和受托方自愿為前提,稅務代理不是納稅的法定必經程序。稅務代理當事人雙方之間是一種基于平等的雙向選擇而形成的合同關系,而不是行政隸屬關系。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有委托或不委托的選擇權,同時也有委托誰的選擇權。如果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沒有自愿委托他人代理稅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強令代理,尤其是稅務不得強制納稅人實施稅務代理,也不能以稅務的名義為納稅人稅務代理機構。代理人作為受托方,也有選擇是否接受委托和接受誰的委托的,對于不愿意接受的委托,有權予以拒絕。
同時,稅務代理作為一種社會中介服務,是稅務代理人利用自己的知識為納稅人提供的服務,稅務代理機構也要實行自主經營、立核算,也要依法納稅。因而,稅務代理在執行代理業務的時候,可以收取相應的報酬。報酬的收取,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公正、公平、誠實信用、自愿有償、委托人付費的原則。同時,由于稅務代理存在業務競爭的關系,故不允許稅務代理人提供無償代理,以防止稅務代理的不正當競爭。
稅務代理是一項社會性中介事務,稅務代理必須遵守以下三項基本原則:
1.依法代理原則
法律、法規是任何活動都要遵守的行為準則,開展稅務代理首先必須維護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尊嚴,在稅務代理的過程中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全面履行職責,不能追趕代理范圍和代理權限。只有這樣才能既**國家的稅收利益,維護稅收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又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使其代理成果被稅務所認可。因此,依法代理是稅務代理業生存和發展的基本前提。
2.自愿有償原則
稅務代理屬于委托代理,稅務代理關系的產生必須以委托與受托雙方自愿為前提。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委托和不委托的選擇權,也有選擇委托人的自。如果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沒有自愿委托他人代理稅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強令代理。代理人作為受托方,也有選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梢?,稅務代理當事人雙方之間是一種雙向選擇形成的合同關系,理應遵守合同中的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等原則。稅務代理不僅一種社會中介服務,而且是一種知識服務,因而稅務代理人在執行稅務代理業務時也應得到相應的報酬,這種報酬應依照國家規定的中介服務收費標準確定。
3.客觀公正原則
稅務代理是一種社會中介服務,稅務代理人介于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稅務之間,既要維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合法權益,又要維護國家的稅收利益。因此,稅務代理必須堅持客觀公正原則,以服務為宗旨,正確處理征納矛盾,協調征納關系。在稅務代理過程中,既要對被代理人負責,又要對國家負責,代理行為既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又要符合被代理人的意愿,而不能偏向任何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