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主責任險都保什么?
雇主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所雇傭的員工在受雇過程中從事與保險單所載明的與被保險人業務有關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與業務有關的國家規定的職業性疾病,所致傷、殘或死亡,被保險人根據《*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醫藥費用及經濟賠償責任,包括應支出的訴訟費用,由保險人在規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的一種保險。
簡單點來講,就是如果你購買了雇主責任險,員工在工作中出現職業病、致傷、致殘或死亡等風險,公司需要承擔的醫藥費、訴訟費和其他經濟損失的賠償,都由保險公司按合同規定的保額進行賠償。
雇主責任險包含:死亡賠償金、傷殘賠償金、誤工費用、工傷醫療費用、雇主的訴訟費用等。
另外雇主責任保險還有幾項附加責任:
1.附加雇員*三者責任保險
承保雇員在執行公務時因其過失或疏忽行為對*三者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且依法應由雇主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2.附加醫藥費保險
承保被保險人的雇員在保險期限內,因患有與職業相關的疾病等所需的醫療費用或者經濟補償的保險。
附加險
編輯
1、附加*三者責任保險
承保被保險人(雇主)因其疏忽或過失行為導致雇員以外的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法律賠償責任。
2、附加雇員*三者責任保險
承保雇員在執行公務時因其過失或疏忽行為造成的對*三者的傷害且依法應由雇主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3、附加醫藥費保險
承保被保險人的雇員在保險期限內,因患有疾病等所需的醫療費用的保險。
雇主責任險同人意險的區別
(1)保險責任不同。雇主責任險**的是雇員在工作期間遭受意外傷害,賠付項目為死亡給付、傷殘給付、醫療費(沒有限額)、職業性疾病給付、誤工費;意外險**的是雇員在24小時內遭受意外傷害,賠付項目一般為死亡給付、傷殘給付、醫療費(有限額)。
(2)投保方式不同。雇主責任險基本采用不記名投保;意外險一般必須采用記名的投保方式。
(3)保險標的不同。雇主責任險的保險標的是雇主的賠償責任,被保險人為雇主;意外險的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即雇員的生命或身體。
(4)保額確定方式不同。雇主責任險的保險金額為雇員的工資,保險費按照雇員一年的工資收入總和乘上不同工種的相應費率進行計算;意外險的保險金額由投保人自行確定。
(三)誤工費用
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被保險人雇員因疾病或受傷導致其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持續五天以上不包括五天無法工作的)而遭受的誤工損失:經醫院證明,按以下公式計算賠償: 當地較低工資標準/ 30 *(實際暫時喪失工作能力天數-5 天),較長賠付天數為365 天,且以保單約定的每人死亡賠償限額為限。
如在賠付本條*(三)款項下誤工費用后,被保險人雇員死亡或經傷殘鑒定機構診斷確定為一至十級傷殘,被保險人就其雇員的同一保險事故申請賠付本條*(一)款項下死亡賠償金或*(二)款項下傷殘賠償金額的,在計算賠付金額時,需扣除保險公司已賠償的*(三)款項下賠償金額。如被保險人就其雇員的同一保險事故已經領取本條*(一)款項下死亡賠償金或*(二) 款項下傷殘賠償金,則不能再申請*(三)款項下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