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一章 總 則 *一條 為扶持和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根據《*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稱《企業所得稅法》)、《*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稱《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特**本辦法。 *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地區**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見附件)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三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應遵循**企業主體、鼓勵技術**、實施動態管理、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四條 依據本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稱《稅收征管法》)及《*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