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上述情況,有的是轉入企業在規定是時限內報關,而轉出企業報關滯后**過規定時限,電腦“鎖死”。但結轉雙方企業在報關時限內報關未實現“對碰”的,多數原因是海關系統偉輸速度或在傳輸過程中部分數據丟失造成的。 對于上述*一處種情況,結轉雙方要加強聯系和配合,轉入企業辦理形式進口報關后,應及時通知轉出企業,使其有充裕的時間辦理形式出口報關手續;轉出企業在接到轉入企業報關通知后,不可拖延,應及時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報關手續。 對于上述*二種情況,結轉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仍無法實行報關數據“對碰”的,遇到這種情況,轉出方企業不能“消較”等待數據傳輸“對碰”完成,而應及時與轉入方企業聯絡,通知轉入方企業在其主管海關辦理“補報”手續再次傳輸,以免**出報關時限。如果補傳輸后,仍無法“對碰”,則轉出方企業應積極與其主管海關聯絡,向總署發“H2000異常數據”聯系單。 專業顧問 覃先生 1867179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