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擴大基礎在施工開挖至基底標高后,需對基礎范圍內四角及中心深約5m的范圍內地質資料進行驗證,以確保基礎范圍內不存在溶洞、溶槽:若在基礎范圍內發現溶洞、溶槽或者地質情況與設計不符時,應立即通知設計單位,在經設計單位現場確認并作出相應變更設計等處理后方可以設計單位的變更設計等處理意見為依據繼續施工.基坑開挖到距設計基底標高30cm左右時,禁止爆破開挖,以免對基底的持力層產生擾動,此30cm巖石禁止爆破,采用人工風鎬或風鉆進行開挖,以免破壞樁身混凝土質量。
基礎工程 基礎工程(foundation works),根據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的*定義,是指采用工程措施,改變或改善基礎的天然條件,使之符合設計要求的工程。 施工流程 定位放線→復核(包括軸線,坐標)→ 樁機(選型)就位→ 打樁→ 測樁→ 基槽開挖→ 破樁頭→找平 →澆筑砼墊層→ 軸線引設→ 承臺模板及梁底模板安裝→ 鋼筋制安→ 承臺側模板及基礎梁側模板安裝→基礎模板、鋼筋驗收→ 澆筑基礎砼→養護→ 基礎磚砌筑→ 回填土 基坑降水公司-華源降水工程-基坑降水周期由蕪湖華源降水工程有限公司()提供。
基底檢驗
灌注基礎混凝土前,對基坑進行隱蔽工程檢查,檢查內容為:
①基底平面位置、尺寸、標高、嵌入巖層是否滿足要求。
是否符合設計圖紙要求。
②基底承載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③確定地基層是否能**墩臺的穩定。
④基底無積水、雜物,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