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方便外國人在我國申請商標注冊,我國有關方面專門制訂了《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申請商標注冊,應當辦理以下手續: (1)必須出具代理委托書正、副本各一份。代理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人姓名或名稱、詳細地址、國籍及委托申請注冊商標的名稱,受委托人姓名及代理的及代理的權限。 《商標法實施細則》*14條規定:“代理人委托書和有關證明的公證、認證手續,按照對等原則辦理。 (2)送交商標注冊申請書正、副本各一份。申請書可以由申請人自己填寫,也可以由受委托的商標代理組織代填。申請書應詳細寫明商品的名稱、用途、主要原材料及商品的類別。申請書中的商品類別一項,可以按中國商品分類表填寫,也可以按**商品分類表填寫。商品名稱是外文或譯音的要譯成中文,并附說明書。申請人的名稱、地址、負責人等項,均應用漢字填寫清楚。 (3)送交商標圖樣15份,*顏色的另交著色圖樣和黑白圖樣各1份。 (4)附送有關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包括:國籍證明、互惠協議證件,藥品生產的批準證明文件等。這些書件,有的是按工作需要必須提交的,有的是按對等原則要求其提交。 (5)按規定繳納商標注冊申請費。 更多關于商標注冊事宜請聯系成都登尼特李女士,QQ:2355725125 Tel: Add:成都市青羊區草市街123號時代鋒尚1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