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請條件
在深圳工作**過90天的外籍人員。
二、申請方式
**在深申請居留證件,**由本人親自申請(已滿60周歲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動不便的,或者屬于地區需要的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的專門人才,可以由工作單位代-辦申請)。申請居留證件延期、換發、補發,可以由工作單位代-辦,對于代-辦的申請,受理機關認為必要時可要求面見申請人,并對申請人進行詢問。
三、申請材料
(一)填寫完整并貼有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藍底彩色照片的《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可預約后打印),邀請單位蓋公章,申請人簽名;
(二)提交有效的《廣東省外國人簽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申請人簽名;
(三)提交由邀請單位出具的《申請簽證證件的證明(擔保)函件》;(可在我局網/crj/portal/html/articleIndex.html下載模板)
(四)提交有效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本次入境的簽證證件、本次入境章(請用箭頭標注)的復印件;
(五)提交有效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居留證件延期、換發、補發且住址沒變的可以不用提交);
(六)18至70周歲的申請人須提交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在六個月內出具的身體健康證明(向皇崗口岸醫院申請,居留證件延期、換發、補發的可以不提交);
(七)《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須外專局蓋章確認)或《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向市外專局申請)或《外國人在*人民共和國從事海上石油作業工作準證》或文化主管部門出具同意演出的批件;
(八)《涉外單位備案本》首頁復印件;(如何備案見《辦理出入境業務涉外單位備案指南》)
(九)年滿18周歲**在深辦理居留證件的,須填寫《**在深辦理居留證件情況調查表》(可在我局網/crj/portal/html/articleIndex.html下載);
(十)因護照遺失、被盜搶申請補發居留證件的,還需提交《外國人護照報失證明》;護照損毀補發居留證件的,出示被損毀的護照或所屬國駐華使領館照會;
(十一)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