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商達律師事務所是經廣東省**廳依法批準設立的高起點、高標準的律師事務所,地址位于深圳市龍華新區龍觀東路鴻宇大廈十二樓,辦公場所1000多平方米,現有執業律師、實習律師近百人。商達律師事務所是深圳目前辦公場所規模較大、執業律師人數較多的律師事務所之一。史敦定律師、任龍禎團隊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論功底和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擅長領域:刑事辯護、取保候審,各類合同、債務糾紛、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勞動爭議、律師咨詢等,同時具備豐富企業常年法律顧問維護經驗。
史敦定律師現任職于廣東商達律師事務所(總部),刑事律師。
執業宗旨:忠于法律、誠信實務、勤勉盡責、較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聯系電話:(微信同號),QQ:931510800。
任龍禎律師現任職于廣東商達律師事務所(總部),專職律師。
執業理念:信仰法律之道,堅守職業之德,為維護當事人之合法權益盡職盡責。
聯系電話:(微信同號),QQ:695381862。
辯護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廣東商達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被告人鐘某某的家屬鐘某某委托,并經鐘某某本人同意,指派我們為鐘某某涉嫌職務侵占案進行一審辯護。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構成職務侵占這一定性沒有異議,現就被告人的量刑情節及相關事實,提出如下八點辯護意見:
一、被告人歸案后,坦白交代罪行,自愿認罪,悔罪態度十分明顯。被告人歸案后,從始至終均坦白交待,供述前后一致,充分證明其認罪態度十分端正,悔罪表現**,愿意接受法律處罰,并表現出真正改過自信的態度和決心。并且,公訴機關在《量刑建議書》上明確指出被告人“認罪態度好”。我國《刑法》*67條*3款規定:被告人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輕處罰。
二、被告人犯罪的主觀動因是情感問題的長期困擾,造成當時其精神抑郁,與惡性非法侵占具有明顯區別。被告人經歷了前夫的欺騙、感情的糾葛、外公的離世等情感方面激烈的打擊,長期到不到良好的引導和宣泄,造成被告人精神當時處于混亂狀態。2013年5月,被告人經常德市*六人民醫院診斷為精神抑郁癥,需輔助藥物**。因此,被告人當時正是備受精神抑郁的折磨,自我控制能力有所降低情況下,開始實施本案的行為。故從主觀上看,被告人的行為與惡性非法侵占具有明顯區別。
三、被告人系初犯,沒有前科。深圳市**橫崗派出所出具的《違法犯罪經歷比對報告》顯示:被告人未有違法犯罪經歷。說明被告人平時行為一貫良好,造成本案實際是一時不慎,錯誤宣泄感情所致,一失足成千古恨。
四、本案屬于非暴力型的經濟犯罪,社會危害性較小。本案中,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沒有影響到被害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社會危害較小,可依法酌定從輕處罰。
五、被告人作為一名普通員工,在被害人財務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因抵擋不住金錢的誘惑而犯下本案,主觀惡性較小。被告人作為被害人的普通員工,利用被害人在財務方面存在缺乏嚴格的審查制度之弱點,思想上一時沒有抵擋得住金錢的誘惑,且加上感情糾葛、外公離世、精神混亂等狀態,導致了本案的發生,其主觀惡性較小。
六、被告人的家庭屬于特困戶,為了改善家庭經濟條件,長期只身在外工作,法律意識淡薄,一時不慎觸犯刑法。被告人戶籍地村民**與鎮**出具《證明》顯示:被告人一家六口,經濟困難,收入微薄,至今只有居住在七十年代建的不到90平米的舊房里。案發后,被告人才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對自己的行為后悔莫及,表示一定改過自新。
七、被告人明確表示并轉告家屬,雖然家境較度貧困,如果法院判處罰金,也務必借錢繳納。被告人多次口頭讓辯護人轉告其家屬,雖然家庭貧困,也應當盡力退賠被害人的損失。并多次表示,盡一切辦法借錢,也要繳納法院可能判處的罰金。
八、被告人的家屬已與被害人達成退賠的方案,因時間倉促,尚未來得及支付退賠款項以及取得諒解書,特申請法院庭后補上相關諒解材料。被害人的法定代表人黃遠松(電話:)表示:諒解鐘某某,請求法院對鐘某某從輕處罰,早點回歸社會。辯護人在庭后取得諒解材料之后,立即向法院提交。
綜上所述,辯護人認為:被告人具有眾多依法應當/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被告人在押期間也已深刻認識到自身錯誤,積極接受改造教育,較重要的是被害人也希望被告人早日回歸社會,并已承諾諒解被告人。因此,辯護人建議對被告人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緩刑。
以上辯護意見敬請采納。謝謝!
辯護人:史敦定
廣東商達律師事務所是經廣東省**廳依法批準設立的高起點、高標準的律師事務所,地址位于深圳市龍華新區龍觀東路鴻宇大廈十二樓,辦公場所1000多平方米,現有執業律師、實習律師近百人。商達律師事務所是深圳目前辦公場所規模較大、執業律師人數較多的律師事務所之一。史敦定律師、任龍禎團隊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論功底和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擅長領域:刑事辯護、取保候審,各類合同、債務糾紛、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勞動爭議、律師咨詢等,同時具備豐富企業常年法律顧問維護經驗。
史敦定律師現任職于廣東商達律師事務所(總部),刑事律師。
執業宗旨:忠于法律、誠信實務、勤勉盡責、較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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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龍禎律師現任職于廣東商達律師事務所(總部),專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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諒 解 書
梁某某涉嫌詐騙一案,現梁某某家屬與被害人 梁某某就有關民事賠償部分私下達成和解,梁某某和敖承遠的家屬愿意共同向被害人賠償人民幣 20000 元(大寫:貳萬元),其中梁某某家屬向被害人賠償 10000 元(大寫:壹萬元)。
梁某某 表示接受賠償,并對梁某某的行為表示諒解,因梁某某所作行為較輕,也未造成人身及財產的實際損失,請求**機關對梁某某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望其早日回到社會工作。
特此諒解。
諒解人:
年 月 日
茲收到梁某某家屬交來的上述金額的民事和解款,現金為10000元(大寫:壹萬元)。特此確認。
確認人:
年 月 日
附: 的身份證復印件。 電話: 。
經辦人(提交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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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商達律師事務所位于深圳龍華區龍觀路鴻宇大廈12樓(廣東商達律師事務所),成立時間久遠,所內有很多**律師,比如**律師史敦定律師,畢業于鄭州大學,**部注冊律師、*全國律師協會、深圳律師協會會員。史敦定律師從事法律工作十多年,通曉法理,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論功底和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擅長刑事辯護,各類合同、債務糾紛、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等,同時具備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 史敦定律師執業宗旨:忠于法律、誠信實務、勤勉盡責、較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史敦定律師現任職于廣東商達律師事務所,執業證號:064781。 聯系電話:; 部分代表性的刑案、民案展示: 1、唐某某因犯販賣淫穢物品(檢察院建議量刑二年),法院對其判一緩二,較終實現取保侯審。 2、羅某某因犯職務侵占170多萬(公訴機關建議量刑四至六年),法院對其判三緩四,較終實現取保侯審; 3、伍某某因破壞公用電信設施(量刑起點三年),法院對其判三緩四,較終實現取保侯審; 4、余某某因犯*(公訴機關以*罪起訴,量刑起點二年),法院較終采納律師的辯護意見,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5、金某某因犯妨害公務、黃某某因犯假冒注冊商標、賴某某因犯敲詐勒索、秦某某因犯偽造公司、企業印章,經過辯護均被取保候審。 6、深圳某某公司訴惠州某某公司,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貨款1521000元及利息,法院較終判決被告在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向原告支付貨款1521000元及利息; 由于篇幅有限,其他刑事和民事案例不便全部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