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具幼兒園抗震安全檢測報告的作用——幼兒園抗震安全檢測主要內容:
1.調查房屋的實際情況、使用情況和存在問題;
2.對鑒定范圍內結構構件的破損進行檢查和檢測;
3.對房屋主要建筑結構及構造現場檢測;
4.對房屋的差異沉降和傾斜偏差量進行測試;
5.對結構材性進行測試;
6.數據處理,并對房屋結構進行內力分析和驗算;
7.根據驗算結果,對房屋結構做安全性分析;
8.對房屋進行安全性鑒定及評級;
9.提出房屋質量檢測鑒定結論及建議加固處理措施。
二、評估依據
1、設計文件、地質勘察報告、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
2、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程、強制性條文。
3、本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文件。
4、《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
5、《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
6、《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02)。
7、《建筑給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02)
8、《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02)
9、《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01)
10、《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1)
11、《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2001)
二、出具幼兒園抗震安全檢測報告的作用——鑒定主要依據和要求
1、依據。嚴格按照《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建筑抗震鑒定標準》、《危房鑒定標準》、《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防洪標準》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及專業規則,進行幼兒園校舍結構可靠性、抗震能力、綜合防災能力等方面的鑒定。
2、工作要求。
(1)鑒定應分類實施。已經過縣級以上有資質的鑒定部門排查并形成鑒定報告的校舍、被鑒定為D級危房的校舍和正在建設的項目可不再重新鑒定。重點鑒定2015年以前校舍的抗震設防情況。要嚴格按照抗震設防標準和有關防災要求進行鑒定,不留死角。
(2)校舍建筑安全鑒定
①校舍安全鑒定。由縣區校安辦委托乙級以上資質的設計單位或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承擔鑒定工作(地震部門、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鑒定報告。在安全鑒定過程中,對需要進行實體檢測的校舍,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負責檢測,出具檢測報告。
②校舍抗震鑒定。經安全鑒定為Asu、Bsu、Csu的校舍,需進一步進行抗震鑒定。抗震鑒定應由縣區校安辦委托乙級以上資質的設計單位或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承擔鑒定工作(地震部門、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抗震鑒定報告》。在抗震鑒定過程中,對需要進行實體檢測的校舍,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負責檢測,出具檢測報告。
③校舍消防安全鑒定。由消防部門負責,組織技術人員對需要進行消防鑒定的校舍進行鑒定,出具鑒定報告。
④校舍防雷安全鑒定。由氣象部門負責,組織防雷安全管理和技術人員對防雷裝置進行鑒定,出具鑒定報告。
⑤校舍其他安全鑒定。由相關部門負責,并分別出具鑒定報告。
⑥形成綜合性鑒定結論。各縣區校安辦根據各專業機構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結構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鑒定意見或報告,形成綜合性鑒定結論,并按照有關要求,逐校逐棟建立登記表存檔。
三、出具幼兒園抗震安全檢測報告的作用——幼兒園安全檢測鑒定不滿足規范要求的,需要進行加固處理:
多層砌體房屋的抗震加固實質是通過改善結構的構件結構受力的途徑,以提高結構的抗震能力,從而減少結構的地震破壞 其抗震加固原則如下:
1)多層砌體房屋的抗震加固。 要以結構的抗震鑒定結果為基礎抗震鑒定是通過檢查現有建筑的設計、施工質量和現狀,按規定的設防要求,對結構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進行評估。根據抗震鑒定的結果有針對***地進行加固。可選擇整體加固!區段加固和構件加固。
2)在確定加固方案時。 要對結構的現狀進行深入的調查,特別應查明結構是否存在局部損傷,對已有的損傷應進行專門的研究,在抗震加固時加以考慮。
3)在確定抗震加固方案時。 如果是抗震鑒定不合格,要重點考慮結構總體功能的恢復,而不要求每個構件都恢復功能;如果是靜載下出現的破壞,以各種承重墻(柱)等的加固為主。
4)在承載力和變形能力的協調中。 首先以承載力為主,側重于利用承載力的提高來彌補變形的不足;但抗震鑒定結果僅為整體***不足時,仍以改善整體***的加固方案為主。
5)加固后的樓層綜合抗震能力不應**過規定值的30%。 且不宜**過下一樓層 綜合抗震能力的20%,**過時,應同時增強下一層的綜合抗震能力。
四、出具幼兒園抗震安全檢測報告的作用——有關知識:
1、了解幼兒防震小常識
⑤校舍其他安全鑒定。由相關部門負責,并分別出具鑒定報告。
幼兒園建筑抗震檢測鑒定單位報告包通過--鑒定主要依據和要求
2、工作要求。
⑥形成綜合性鑒定結論。各縣區校安辦根據各專業機構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結構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鑒定意見或報告,形成綜合性鑒定結論,并按照有關要求,逐校逐棟建立登記表存檔。
一般是由具有房屋安全鑒定備案證書的第三方鑒定機構辦理。幼兒園是校安工程,需要做安全檢測和抗震檢測,費用也會根據檢測的項目進行細微調整。
①校舍安全鑒定。由縣區校安辦委托乙級以上資質的設計單位或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承擔鑒定工作(地震部門、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鑒定報告。在安全鑒定過程中,對需要進行實體檢測的校舍,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負責檢測,出具檢測報告。
1.地震來臨時的危險振動大約在一分鐘左右。強裂地震發生時,在幼兒園的小朋友可暫躲較堅實的課桌、床鋪等下面,同時用被褥、枕頭、臉盆等物護住*,等地震間隙再盡快離開住房,轉移到安全的地方。撤離時要注意保護*,可用小枕頭等軟物將*護住。不能從窗戶跳樓。
一、本公司學校幼兒園抗震安全檢測鑒定項目實例展示:
某既有教學樓建于1984 年,共4 層,由框架結構(軸線1~ 17) 和砌體結構(軸線1/ 14~ 20) 組成,總高度約為1316 m ,建筑面積為2 973 m2 。該建筑整體平面形狀近似呈L 形,在A~F 軸的砌體結構和G~V 軸的框架結構之間設置抗震縫,建筑平面布置見圖3 。該建筑的抗震設防類別為乙類,抗震設防烈度為7 度,設計基本加速度值為0110 g ,基本風壓為0155 kN/ m2 ,地面粗糙度類別為C 類,結構抗震等級為三級,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丙類,場地土類別為IV 類。
2 既有教學樓抗震檢測
2.1 結構平面布置復核
現場采用鋼卷尺和激光測距儀對結構及構件尺寸進行復核,結果表明該教學樓主體結構布置與原設計基本相符,主要構件截面尺寸與原設計基本一致。
2.2 結構動力特性檢測
為了解教學樓經過多年使用后的頻率、阻尼特性,采用脈動法對其進行動力檢測。檢測時,考慮到一般結構的基頻較低,將采樣頻率設置為50 Hz ,經傅立葉變換后,功率譜范圍為0~25 H。
檢測結果表明,該建筑框架部分的南- 北向頻率為3152 Hz ,阻尼比為9147 %; 東- 西向頻率為3156 Hz ,阻尼比為6128 %;砌體部分的南- 北向頻率為2188 Hz ,阻尼比為1188 %; 東- 西向頻率為2188 Hz ,阻尼比為2157 %。可見,結構阻尼比約在2 %~10 %之間,且框架結構部分**砌體結構部分。
2.3 結構沉降及傾斜檢測
根據J GJ / T 8 - 2007《建筑變形測量規程》,采用A TL - 11 激光自動水平儀分別對框架和砌體部分中各層可測墻角棱線進行多次測量,評定該教學樓的沉降和傾斜。由測量結果得知,該建筑框架部分整體向東傾斜率為21083 ‰, 向南傾斜率為015 ‰;砌體部分整體向西傾斜率為1125 ‰,向南傾斜率為11083 ‰。兩部分的傾斜率均未**過上海市DBJ 08 - 11 - 1999《地基基礎設計規范》中4 ‰的限值,滿足要求。
2.4 材料及構件強度檢測
對于框架結構部分,根據DG/ TJ 08 - 2020 -2007《結構混凝土抗壓強度檢測技術規程》,采用超聲回彈綜合法對梁柱混凝土強度進行了測試,并按該標準用鉆芯法鉆取了梁柱混凝土芯樣用以修正超聲回彈的結果。混凝土芯樣采用ZZH1 - 200DII 型鉆孔機鉆取,芯樣經過切割修整后,在SYE - 2000型壓力試驗機上進行抗壓強度試驗。此外,還使用酚酞試液檢測了混凝土梁柱的碳化深度。混凝土強度評定結果顯示,被鑒定教學樓結構的梁、柱混凝土強度推定值為1913 MPa ,達到原設計200 號(C18)的等級要求;混凝土碳化深度在610~1610 mm 之間,基本未**過鋼筋保護層厚度。
對砌體結構部分,采用HJ - 70 型砌塊回彈儀,按照J C/ T 796 - 1999《回彈儀評定燒結普通磚強度等級的方法》、DG/ TJ 08 - 804 - 2005《既有建筑結構檢測與評定標準》對該教學樓中承重墻使用的砌筑磚進行了檢測。結果表明,砌筑磚強度等級評定為MU715 ,與原設計75 號標準粘土磚(MU715)相符。同時,采用ZC - 5 型砂漿回彈儀,按照GB/T50315 - 2000《砌體工程現場檢測技術標準》對墻體砌筑砂漿的強度進行了測試。檢測結果顯示,砌筑砂漿強度低于原設計要求。具體為:原設計中要求一層和二層的砂漿強度為50 號(M510) ,三層、四層為25 號(M215) ;而實際檢測發現,一層砌筑砂漿的強度僅為M119 ,二層為M415 ,三、四兩層砌筑砂漿的強度均為M215 。
2.5 結構損傷狀況檢測及原因分析
現場檢查表明,該建筑中主體梁、柱混凝土外觀質量尚可,未見明顯因承載力不足引起的開裂和變形。目前存在的主要損傷為較多的結構性裂縫:外走廊樓板及兩墻相交處均有放射狀貫通裂縫;樓梯板多處開裂;內墻墻面發生不規則龜裂、抹灰剝落和空鼓現象。這主要是由于預制板變形以及混凝土材料的收縮和溫度變形所致。
二、學校幼兒園抗震安全檢測鑒定——既有教學樓抗震承載力驗算
1、 上部結構驗算
采用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PKPM CAD 工程部開發的PKPM 系列程序(2008 版) 進行建模分析與計算。模型中,材料強度根據上文所述實測結果取值。計算結果如下:
1) 砌體結構中,軸線1/ 15 在軸線B~C 區間內的縱墻墻段抗震驗算不滿足要求。
2) 砌體結構中,多道縱、橫墻段抗壓驗算不滿足要求。其中一層8 道、二層3 道、三層1 道,表現為荷載效應大于抗力。
3) 砌體結構中,墻體高厚比基本滿足要求。
4) 框架結構中,大多數構件滿足強度驗算要求,但結構延性及部分構件的截面配筋仍有不足。主要為:一層T 軸和1 軸、U 軸和1 軸,二層U 軸和
1 軸相交處的框架柱配筋不滿足要求;一至四層共有6 根主梁配筋不滿足要求。
5) 地震作用下,框架結構中一層T 軸和U 軸處有多根混凝土框架柱軸壓比**限。
6) 在雙向地震荷載作用下,框架結構X 方向的大層間角為1/ 302 ,不滿足上海市DGJ 08 - 9 -2003《建筑抗震設計規程》中彈性層間位移角1/ 550的限值要求。
2、 地基基礎驗算
根據上海市DBJ 08 - 11 - 1999《地基基礎設計規范》,對該教學樓地基承載力進行驗算。考慮到結構已建成二十余年,地基經過長時間的壓密,其承載力可適當提高。通過地基承載力驗算,教學樓地基承載力基本滿足規范要求。
3、 抗震措施鑒定
按照GB 500023 - 2009《建筑抗震鑒定標準》中的一般規定以及分別針對砌體房屋和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房屋所做規定的要求,對該教學樓的抗震構造措施進行復核。經鑒定,部分項目不滿足標準要求,具體為:
1) 砌體部分。
a. 采用了預制混凝土空心樓板且未加設整澆層,故不滿足鑒定標準51212 中*4 條的規定;
b. 外墻四角、較大洞口兩側、大房間內外墻交接處、山墻與內縱墻交接處以及樓梯間和電梯間四角處均未設置構造柱,不滿足51214 中*1 條的規定;
c. 縱橫墻交接處未設置拉結鋼筋, 不滿足51215 中*1 條的規定;
d. 高度大于3 m 的隔墻墻**與梁板間無連接,不滿足51218 中*2 - 1 條的規定。
2) 框架部分。
a. 結構體系上,與砌體結構相連,不滿足鑒定標準61211 中*3 - 4 條的規定;
b. 填充墻沿柱高沒有拉結筋伸入墻內,不滿足61217 中*2 條的規定。
三、學校幼兒園抗震安全檢測鑒定——檢測結論及加固處理意見:
通過對該在役教學樓進行各項現場檢測、動力測試以及結構抗震承載力驗算,可得如下結論:
1) 根據現場檢測情況,被鑒定教學樓結構及構件尺寸與原設計相符,房屋高度和層數滿足規范要求;除若干結構性裂紋外,建筑外觀質量無明顯缺陷,墻、板、梁和節點等主要受力構件基本完好;動力測試表明結構阻尼比約為2 %~10 % ,屬正常范圍;教學樓整體傾斜變形測量值小于上海市工程建設規程DGJ 08 - 11 - 1999《地基基礎設計規范》允許值;強度測試顯示,承重墻使用的砌筑磚和梁柱混凝土強度均滿足設計要求,但1~2 層所用砌筑砂漿強度分別為M119 和M415 ,低于設計值M5 。
2) 抗震驗算結果表明,砌體結構中多道縱、橫墻不滿足抗震或抗壓驗算;框架結構中部分梁、柱的截面配筋不足, X 方向的大層間角不滿足相關規程規定;抗震構造措施上,該教學樓采用了無整澆層的預制混凝土空心樓板、未設置構造柱、在結構體系上將框架與砌體結構相連。以上方面大大削弱了該結構抵御地震作用的能力,因此須采取有效抗震加固措施。
3) 綜合考慮建筑抗震能力,房屋應根據J GJ116 - 2009《建筑抗震加固規程》采取加固處理,使之符合規范要求。
4) 5112 汶川地震中,大量倒塌損毀的中小學校舍都存在使用預制混凝土空心樓板和抗震構造措施不足等問題,這些問題嚴重削弱了結構對地震的抵御能力。本文所分析的既有框架- 砌體教學樓作為我國教育部等11 部委啟動的“中小學建筑抗震排查、鑒定和加固改造工作”之一,建造年代較久,其反映出來的問題也存在于很多同類結構中,因此其檢測鑒定結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對這類問題所提出的加固建議在類似結構的抗震評估中也具有一定的借鑒和參考價值。
加固建議
結構在加固時應嚴格遵守CECS25 :90《混凝土結構加固技術規范》、J GJ 116 - 98《建筑抗震加固技術規程》、DGJ 08 - 81 - 2000 J 10016 - 2000《現有建筑抗震鑒定與加固規程》及其他現行國家、行業、地方相關標準的規定。從本次抗震鑒定加固的根本目的出發,依據結構原設計文件,以合理改善該教學樓的抗震能力,使其安全發揮使用功能為基本原則,建議對該結構采取如下加固措施:
1) 在關鍵部位增設構造柱。
2) 進行墻體加固處理。采用面層加固的方式,在墻體的一側或兩側設置鋼筋網砂漿面層,以彌補砂漿強度偏低、墻體抗震及抗壓承載力不足的缺陷;采用包角鋼或鑲邊加固方式,處理門窗洞口和墻角部位承載力不足的問題;采用鋼筋混凝土組合柱形式解決支撐主梁的墻段抗震能力不足的問題。
3) 對開裂墻體采用壓力灌漿修補,梁段裂縫寬度大于014 mm 時采用壓力灌漿進行修復。
4) 對教學樓的抗震加固應委托有資質和經驗的單位進行設計、施工,以確保工程質量,條件允許時宜適當加強原結構的抗震構造連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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