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多場降雨后,房屋安全與維修又成了廣大市民關注的焦點。尤其是在樓房垮塌事件發生后,省城老舊房屋的安全問題更是備受關注。房屋安全檢測鑒定中心統計顯示,今年四五兩個月,房屋安全鑒定申請量大量增加。其中,鑒定為危房的,占到總受理件數的30%左右。
房屋完損狀況檢測:
通過檢查房屋結構、裝修和設備的完損狀況,確定房屋完損等級,主要適用于房屋評估、房屋管理等需要確定完損程度的房屋。
關于房屋安全檢測檢測的房屋沉降監測中的要點沉降觀測點布設前應對建筑物的形狀、結構、地質條件、樁形等因素綜合考慮,在能敏感反映建筑物沉降變化的地點進行布設。通常情況下,建筑物設計圖紙上繪有專門的沉降觀測點布置圖;對于無設計沉降觀測點的建筑,在布設觀測點的時候應特別注意,觀測點一定布設在結構物受力體上,以利于更準確的掌握沉降變化。
為了能夠反映出建(構)筑物的準確沉降情況,沉降觀測點要埋設在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觀測的位置,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設置的沉降觀測點縱橫向對稱,且相鄰點之間間距以15-30米為宜,設置高度為高出室外地坪300mm,均勻地分布在構造物的周圍。
根據《建筑變形測量規范》JGJ8-2007的要求,沉降觀測點應布設在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變形特征的點位,砌筑小陰井加以保護,宜選在下列位置:
A、建筑物的四角、大轉角及沿外墻每10~15m處或每隔2~3根柱基上;
B、高低層建筑物、新舊建筑物、縱橫墻等交接處的兩側,不同地質條件、不同荷載分布、不同基礎類型、不同基礎埋深、不同上部結構、建筑裂縫、后澆帶、沉降縫和伸縮縫的兩側,人工地基與天然地基接壤處及填挖方分界處;
C、寬度大于或等于15米,或寬度小于15米但地質條件復雜以及膨脹土地區的建筑物的承重內隔(縱)墻設內墻點,以及框架、框剪、框筒、筒中筒結構體系的樓、電梯井和中心筒處;
D、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處;
E、多層砌體房屋縱墻間距6~10米橫墻對應墻端處;
F、框架結構建筑的每個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縱橫墻軸,以及可能產生較大不均勻沉降的相鄰柱基處;
G、建筑橫向和縱向兩個方向對應盡端處;
H、鄰近堆置重物處、受振動有顯著影響的部位及基礎下的暗濱(溝)處;
I、重型設備基礎和動力設備基礎的四角、基礎形式或埋深改變處以及地質條件變化處兩側;
J、對于電視塔、煙囪、水塔、油罐、煉油塔、高爐等高聳構筑物,應設在沿周邊在與基礎軸線相交的對稱位置上,點數不少于4個。
在控制點與沉降觀測點之間建立固定的觀測路線,并在架設儀器站點與轉點處作好標記樁,**各次觀測均沿統一路線。
4沉降變形監測的精度要求及觀測要求
4.1沉降觀測的測量
優先采用精密水準儀DS05型(具有測微裝置),使用DS1水準儀。
4.2觀測時應注意問題
1記錄時資料填寫清楚,如日期、天氣、觀測者、立尺者等;
2控制點及架設水準儀位置,地面堅硬,不會出現緩慢下沉及塌方;
3觀測點選定后,在旁邊做明顯標記;
4觀測點平面清理干凈,以免有塵土等影響數據;
5觀測時天氣,溫度,都選擇的時機;
6烈日下觀測時,用傘遮擋陽光或停止觀測;
7控制點經常復核,確保無誤;
8視線模糊或有物體阻擋,不能進行讀數記錄,必須清晰、穩定時讀數;
9原始數據,記錄清楚、明確;
10隨時觀測、隨時檢測復核計算;
11水準氣泡偏時,應及時停止作業,重新調整;
12每次觀測水準路線應用閉合水準路線,不轉站是也應閉合,起復核作用;
13儀器應避免安置在有空壓機、攪拌機、卷揚機等振動影響的范圍內,塔式起重機等施工機械附近不宜設站;
14觀測視線長度宜為20~30米,視線高度不宜低于0.5米,宜采用閉合法消除誤差;
完成變形觀測工作,要先繪制好變形觀測示意圖,并注明觀測點的位置和編、基準點的位置和標高及基準點與建筑物的距離,并在圖上注明觀測點所用材料、埋入墻體深度、離開墻體的距離。
5沉降觀測的周期和時間
5.1初測
建(構)筑物的沉降觀測對時間有嚴格的限制條件,特別是觀測必須按時進行,否則整個觀測得不到完整的觀測意義。初測應增加觀測量,以提高初始值的可靠性。
5.2施工階段的沉降觀測
應依據施測方案隨施工進度及時進行。重要建筑,可在基礎完工或地下室砌完后開始觀測。大型、建筑,可在基礎墊層或基礎底部完成后開始觀測。觀測次數與時間應視地基與加荷情況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2層觀測一次;工業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階段(如回填基坑、安裝柱子和屋架、砌筑墻體和設備安裝等)分別進行觀測。如建筑物均勻增高,應至少在每增加荷載的25%時各測一次。施工過程中如暫時停工,在停工時及重新開工時應各觀測一次。停工期間,可每隔2~3個月觀測一次。封**后1~2月觀測一次,竣工后觀測周期,根據建筑物的穩定情況確定。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沉降速度≥2.0mm/d應停止施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沉降速度≥1.0mm/d應減緩加載速度并增加觀測次數。
各個階段的復測必須定時進行,不得漏測或補測,只有這樣才能得到準確的沉降情況或規律。
5.3建筑物使用階段的沉降觀測
觀測次數應視地基土類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一般在年觀測3~4次,*二年2~3次,*三年后每年一次,直至穩定為止。觀測的期限一般規定如下:砂土地基2年,膨脹土地基3年,粘土地基5年,軟土地基10年。若沉降速度小于0.01 mm/d ,根據沉降曲線分析,認為已經穩定,可以停止觀測。
其他類型檢測:
主要包括房屋結構構件受化學腐蝕所產生結構損傷的檢測;建筑材料耐久性不良引起房屋結構構件異常損壞的檢測;房屋遭受火災后,其結構構件損傷范圍、程度及殘余抗力的檢測、加固改造后檢測等。
房屋安全鑒定檢測過程:
1、調查房屋的建造、使用和修繕的歷史沿革、建筑風格、結構體系等資料。
2、建立總平面圖、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結構平面、主要構件截面等資料。
3、抽樣檢測房屋承重結構材料的性能,構件抽樣數量和部位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抽樣部位應含有代表性的損壞構件。
4、檢測房屋的結構、裝修和設備等的完損程度、分析損壞原因。
5、檢測房屋傾斜和不均勻沉降現狀。
6、根據實測房屋結構材料力學性能,按現有荷載、使用情況和房屋結構體系,建立合理的計算模型,驗算房屋現有承載能力。
7、根據實測房屋結構材料力學性能,按現有使用荷載情況和房屋結構體系,以地區地震反應譜特征,建立合理的計算模型,驗算房屋現有抗震能力并復核抗震構造措施。
各區街道出租屋房管所,租賃所,出租屋綜合管站,,我司提供有效的房屋安全檢測鑒定報告,
根據新的《出租屋管若干規定》*十三條*二款中關于“在辦租賃合同登記或備案時,工商業出租或者改變出租屋功能、結構的,應當提供具備資質的房屋安全檢測位出具的房屋安全檢測報告”
需要檢查報告的有:廠房,倉庫,辦公樓,商鋪
需要辦租賃房屋安全檢測鑒定報告的區域或街道社區有:
車公廟(沙頭租賃所)(租賃所)(華強北租賃所)
有:福永,沙井。松崗,觀瀾,西鄉(各租賃所和租賃管站)
新區:民治,大浪,石巖,觀瀾租賃所(各房屋租賃管站)
(沙頭角租賃所)
:,橫崗,坂田,租賃所,坪地租賃所,
各街道的租賃所和租賃管站都有工商業出租房屋凡事沒有房產證,沒有驗收證明,改變用途的(廠房,商業,辦公,倉庫,工業)必須辦一份房屋安全檢測鑒定報告備案。
專業辦,松崗,沙井,福永,西鄉工商業出租屋辦租賃合同備案用的房屋安全檢測鑒定報告,驗證通過后付款,歡迎來電
房屋安全檢測鑒定按受理委托、初始調查、現場查勘、檢測驗算、鑒定評級、出具報告、資料歸檔七道工序進行。
(一)受理委托
1、受理房屋安全鑒定的范圍:已建成驗收并正式交付使用的房屋。
(1)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的房屋;
(2)公共場所5年未作安全鑒定的;
(3)由于行為人(含單位)任意拆改房屋主體結構,或明顯加大房屋荷載,或附加建(構)筑物而影響結構構件、設備損壞的房屋;
(4)因毗鄰建筑深基坑施工、興建、擴建、加層而損壞的房屋;
(5)改變房屋用途,危及房屋安全的;
(6)發生自然災害、火災事故和出現其他不安全因素,危及房屋安全的。各鑒定單位應按所取得資質等級規定的受理范圍進行受理。
2、查驗委托人下列合法之一并復印歸檔:
(1)房屋所有權證;
(2)住房租約或憑證;
(3)買、交換、轉讓、贈與、分割的契證或書;
(4)仲裁或審判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或判決文書。
3、指導委托人填寫《房屋安全鑒定委托書》,與委托人約定現場查勘日期,并交待準備事項。
4、鑒定收費:
(1)凡委托鑒定的房屋均按收費標準預收房屋安全鑒定費,由委托人繳納。鑒定為危房的,該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2)鑒定費由市、區房屋安全鑒定站收取。
(3)鑒定費一般按棟和建筑面積計收,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二)初始調查1、按房屋規模大小、結構復雜程度選派相應數量持有《武漢市房屋安全鑒定作業證》的鑒定人員(不少于兩名,其中應有結構工程師一名)承擔鑒定工作。2、向委托人調查被鑒定房屋的歷史和現狀,使用、維修、改建及其他有關情況,收集和查閱房屋設計、施工、改建、加固的圖紙、說明、照片及其他有關技術檔案資料。3、制定現場查勘方案(包括重點檢查項目),準備必要的檢測工具,儀器等。
(三)現場查勘
1、查勘工作應本著先室外(包括地下設施,相鄰建筑的相互關系)后室內,先下層后上層,按地基基礎、墻、柱、梁、板、屋架、屋面逐層、逐間、逐項檢查。
2、對鑒定委托中提出和初始調查中確定的重點檢查項目,應仔細查勘。
3、繪制房屋平面圖,并在平面圖上標明各種損壞構件的部位、損壞程度及數量。
(四)檢測驗算
1、在現場時,要有目的地對損壞構件進行檢測。主要檢測項目有:沉降量、位移量、傾斜率、撓度、裂縫(寬、長、深),砌體、鋼筋混凝土、砂漿強度等。對于需具備檢測資質的檢測項目(如混凝土強度的超聲回彈檢測或取芯采樣檢測),應另委托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2、必要時應有選擇地對損壞構件的強度、剛度、穩定性等進行結構復核驗算。
3、將檢測和復算的數據資料分析整理匯列成文字圖表,對檢測結果的描述要準確具體。
(五)鑒定評級1、對初始調查、現場查勘、檢測、驗算獲得的數據資料進行全面分析,綜合評定,對照部頒《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99)或《房屋完損等級標準(試行本)》及有關規范、標準,確定房屋的危險程度或損壞等級。2、危險房屋的鑒定結論,要抓住地基基礎及結構構件兩方面并結合房屋的歷史狀態、環境影響以及發展趨勢,全面分析、綜合判斷。3、按判定的鑒定結論,提出原則性的處理建議。
(六)出具報告
1、《房屋安全鑒定報告》由鑒定人員編寫并簽字,審核人審簽,并經主管部門負責人審簽同意后,加蓋“房屋安全鑒定專用章”方可生效。
2、鑒定報告按市房產局統一的撰寫要求,采用A4幅面,微機制作。
3、鑒定報告以棟為單位編寫(即每一棟就應寫一份鑒定報告),一式四份(鑒定單位及主管各一份,委托人或委托單位兩份),涉及房屋損壞糾紛的鑒定報告應報市房產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