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供上門.送貨(貨多免提貨費)。提供零擔.整車.個人物品.長途搬家物品托運等服務。
調用安排: 1、填寫運輸計劃。2、填寫運輸在途,送到情況,追蹤反饋表。3、電腦輸單。
派送:貨到之后立即通報收貨人按時送貨上門。
每一單貨物都會按客戶提供的收貨方電話,在貨物的到站的當天與對方客戶聯系,通過傳真,電話或郵件通知對方準確的提貨時間。
運輸工具
按照運輸工具的不同,貨物運輸合同可分為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管道貨物運輸合同和多式聯運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是鐵路承運人將貨物從起運地點通過鐵路運輸到約定地點,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運輸費用的合同。托運人利用鐵路運輸貨物,應與鐵路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中的承運人是鐵路運輸企業。鐵路運輸企業主要是指國家鐵路運輸企業和地方鐵路運輸企業。國家鐵路運輸企業是指鐵路局和鐵路分局。鐵路站段不是鐵路運輸企業,而是鐵路運輸企業的基層組織,它只能以鐵路局或者鐵路分局的名義進行運輸生產活動。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中的托運人就是把貨物交付鐵路運輸的人。它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中的收貨人是指在到站領取托運貨物’的人。收貨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收貨人雖然不參加訂立鐵路貨物運輸合同,但他們與所訂立的合同密切相關,也享受合同中的某些經濟權利,也要承擔由合同帶來的某些經濟義務。
根據貨物運輸組織方式的不同,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可分為整車貨物運輸合同、零擔貨物運輸合同和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三種。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除具有一般貨物運輸合同的特點外,還具有計劃性很強的特點,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受國家計劃的制約,大宗貨物運輸受年度、季度和月度運輸計劃的制約,其他貨物運輸受運力和其他條件的限制,也要有計劃地進行安排。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所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明確公路貨物運輸的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承運人應將承運的貨物經公路從一地運至另一地,托運人應按規定支付相應的運費。
在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中,承運貨物的一方為承運人,是指從事公路貨物運輸并與托運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的經營者。它可以是公路運輸企業,也可以是從事公路貨物運輸的其他單位和運輸個體戶。承運人有時可分為締約承運人和實際承運人。所謂締約承運人是指參與簽訂運輸合同的承運人;實際承運人是指接受締約承運人委托從事運輸的人。托運人是指托運貨物的一方或指與承運人簽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它可以是承運人以外的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除了承、托運雙方外,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一般還涉及收貨人。收貨人是指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中托運人*提取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即在目的地接收貨物的人。因此在一個完整的貨物運輸合同中,往往要涉及承運人、托運人和收貨人三方當事人。但在實踐中,在不少情況下,托運人和收貨人是同一個人。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收取運費,負責將托運人托運的貨物經水路由一港(站、點)運至另一港(站、點)的合同。水路運輸的承運人必須是經營水路貨物運輸業務,并持有營業執照的中國遠洋運輸企業、沿海水運企業、內河水運企業和個體水運專業戶,托運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組織、公民等。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⑴貨物重量和體積的計算有其自己的特殊方式。整批貨物的重量由托運人確定,承運人也可以進行抽查。散裝貨物重量,承運人可以通過船舶水尺計算。貨物按體積計量收取運費的,托運人應提出重量和體積。
⑵合同履行期限受自然條件(氣候、水情等)的影響。合同履行期限通常包括起運港發運時間、每一換裝港時間和運輸時間。由于自然條件因素所造成的誤時,不計算在運期之內。
相比較而言,專線物流在到達區域的網點多,貨物在途時間短,價格比一般物流要便宜,不足之處是因為抗風險能力要小一點,公司的可信度稍低。而一般的物流公司到全國的網點都有,速度相對要慢一些,資信相對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