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38.3認證簡介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38.3章節》-UN38.3認證。確保航空運輸安全,并滿足客戶對含鋰電池貨物的運輸需求,根據**航協《危險物品規則》的相關規定,制定出可充電型鋰電池操作規范,即UN38.3(UNDOT)的測試。根據民航規章要求,航空公司和機場貨物收運部門應對鋰電池進行運輸文件審查,重要的是每種型號的鋰電池UN38.3安全檢測報告。該報告可由民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如寶測達檢測),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廠家提供。如不能提供此項檢測報告,民航將禁止鋰電池進行航空運輸。UN38.3是指在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3部分38.3款,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振動試驗、沖擊試驗、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鋰電池運輸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則還須通過1.2米自由跌落試驗。UN38.3認證標識UN38.3認證產品范圍1. 各種動力鋰二次電池(如動力車用電池、電動道路車車用電池、電動工具用電池、混合動力車用電池等)2. 各種手機電池(如鋰離子電池、鋰聚合物電池等)3. 各種小型二次電池(如筆記本電腦電池、數碼相機電池、攝像機電池、各種圓柱型電池、無線通訊電池、便攜式DVD電池、CD和MP3播放器電池等)4. 各種一次電池(如鋰錳電池等)UN38.3測試項目T.1 高度模擬試驗T.2 熱測試T.3 振動試驗T.4 沖擊試驗T.5 外短路試驗T.6 碰撞試驗T.7 過充電試驗T.8 強制放電試驗判定測試合格標準a. T.1 - T.4 無質量丟失,無滲漏,無排氣,無解體,無破裂,無著火,開路電壓不低于測試前的90%b. T.5 – T.6 表面溫度不**過170℃,測試6小時內無解體,無破裂,無著火c. T.7 – T.8 測試7天內無解體,無著火對包裝要求及條件限制交運的鋰電池及鋰電池組如果符合如下所有條件可按非限制性物品(非危險品)運輸。如果下述任一條件無法滿足,則應按UN3090或UN3091的危險品收運要求操作: (一)、對鋰含量的限制1、對于金屬鋰或鋰合金原電池,鋰含量不得**過 1g;對于鋰離子原電池其額定瓦特小時不**過 20Wh。注:原電池亦稱做電池芯。2、對于金屬鋰或鋰合金電池,鋰總含量不**過 2g,對于鋰離子電池其額定瓦特小時不**過100Wh。注:上述“鋰含量”是指鋰金屬或鋰合金電池的陽極上具有的金屬鋰的量。而對于金屬鋰或鋰合金原電池或電池,以克為單位的“鋰當量含量”的計算方法是以 0.3 乘以額定容量的安培小時。例如:某手機鋰離子電池的額定容量是800mah(800毫安小時),則其“鋰當量含量”為:0.3 X 0.8(安培小時)=0.24 克。(二)、符合 UN 測試要求每個類型的原電池及電池,經測試證明其符合《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 3 部分38.3 款的所有要求。(三)、包裝要求1、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如安裝在手機、照相機、對講機、筆記本電腦等),電池及原電池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并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2、除非安裝在設備中,每個包裝件如果裝有**過24個原電池或12個電池,必須還要滿足以下要求:1)每個包裝件必須用標記說明內含鋰電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采取的特殊措施。2)每票貨必須有隨機文件來說明包裝件中裝有鋰電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采取的特殊措施。3)每個包裝件必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1.2m的跌落試驗,而不損壞包裝件內的電池或元電池,并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互相接觸、沒有電池自包裝件中漏出。4)如電池單獨運輸每個包裝件的毛重不得**過10kg。 鋰電池包裝標簽以及要求:目前各航空公司依據**航協《危險物品規則》的相關規定,對適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單獨或與設備一起運輸的屬可充電型鋰電池的手機電池、筆記本電腦電池、對講機電池、攝像機電池、遙控玩具電池等產品做出了相關的檢測規定,其中對含鋰電池的產品來說檢測的要求為《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3部分38.3款(以下簡稱UN38.3測試)。UN38.3測試總共分為1 高度模擬試驗2 熱測試3 振動試驗4 沖擊試驗5 外短路試驗6 碰撞試驗7 過充電試驗8 強制放電試驗主要用于模擬航空運輸的環境和可能出現的危險情況。UN38.3是針對性很強的測試,確保鋰電池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出現漏液、漏氣、解體、破裂、起火等情況,對航空運輸造成危險。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并且每個包裝件內裝有**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鋰電池則還須通過1.2米掉落試驗。根據我們實際檢測經驗來看,UN38.3測試中容易出現電池膨脹的情況,甚至個別廠家的電池出現了爆炸的情況。尤其是在熱測試、外短路試驗、過充電試驗幾項測試容易出現電池膨脹的問題。熱測試是在75±2℃和-40±2℃的條件下進行高低溫沖擊試驗,高低溫的快速轉換導致內部有些材料受到損害造成短路或微短路,電池內部產生氣體導致電池膨脹,氣體產生膨脹在一定時間內電池就會發生爆炸。過充電試驗在2倍的大連續充電電流和2倍的大充電電壓條件下,對電池過充24h。電池在充電過程中,有機電液容易產生氣體,導致電池出現膨脹。電池內部長時間處于高壓的狀態也容易導致爆炸。有多種因素均有可能導致產生電池膨脹,一般來講,充電電池的膨脹原因有1.電池保護電路不良、2.電池無保護功能發生電芯膨脹、3.充電器性能不良,充電電流過大導致電池膨脹、4.電池受高倍率大的電流連續過充、5.電池本身的設計不良,也可能產生膨脹。一般電池膨脹的主要原因是1.原料不純、2.電解液析出、3.存放地潮濕。我們感覺UN38.3的測試項目條件還是非常嚴格的。建議電池廠商在原材料的選擇和制作工藝品質上嚴格要求,以減少測試中所出現問題,這也可縮短測試周期,并**了鋰電池航運過程中的安全,同時盡可能消除了鋰電池安全運輸中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深圳市中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可以直接對電池UN38.3,IEC62133,GB18287,GB31241,IEC61960,PSE,CB,KC,UL進行檢測出報告,并且可現場測試電池容量測試,常溫外部短路,高溫外部短路,過充電,強制放電,低氣壓,溫度循環,振動,加速度沖擊,跌落,擠壓,重物沖擊,熱濫用,燃燒噴射,高溫使用,應力消除等。2016年2月22日,**民航組織(ICAO)**已采納**民航組織航行**的建議:批準修訂其技術指南中有關鋰電池運輸的規定。新規定將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實行。修改后的新規定包括: 荷電狀態限制: 鋰離子電池芯及電池的電荷載量(SOC)不得**過30%,包括Section II電池芯和電池。此項規定不適用于與設備包裝在一起或包含在設備內的電池。 包裹數量限制: 寄件人托運的每票貨件中SectionII包裹(僅指電池)不得**過一個。 集合包裝限制: 一個集合包裝內所含SectionII包裹不得**過一個(8個電池芯或2個電池組)。 電池單獨交運: 寄件人必須將鋰電池貨件(僅指電池)與其他貨件分開單獨交運。 UN38.3需要提供的資料1.申請表 申請鑒定書所需資料如下:① 委托書蓋章原件;② 隨附文件蓋章原件(危品不用提供)③ 運輸聲明蓋章原件;④電池制造商ISO體系證書,或電芯制造商ISO證書但需要提供質量體系聲明蓋章原件(如果都沒有ISO,需提供制造商的,質量手冊、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⑤包裝圖片,需要能夠看到完整的包裝標記和標簽及包裝方式2.規格書3.電池上嘜碼上有型號和WH以及標注+-(正負)較4.DGM鑒定書表格5.注意包裝圖片中操作標簽名稱只有兩種書寫方式Lithium ion battery”或“Lithium metal battery”UN38.3包裝要求1、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如安裝在手機、照相機、對講機、筆記本電腦等),電池及原電池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 并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2、除非安裝在設備中,每個包裝件如果裝有**過 24個原電池或 12 個電池,必須還要滿足以下要求:1)每個包裝件必須用標記說明內含鋰電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采取的特殊措施。2)每票貨必須有隨機文件來說明包裝件中裝有鋰電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采取的特殊措施。3)每個包裝件必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 的跌落試驗, 而不損壞包裝件內的電池或元電池,并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互相接觸、沒有電池自包裝件中漏出。4)除非鋰電池安裝在設備中,否則每個包裝件的毛重不得**過 30kg。條件限制交運的鋰電池及鋰電池組如果符合如下所有條件可按非限制性物品(非危險品)運輸。如果下述任一條件無法滿足,則應按 UN3090或 UN3091 的危險品收運要求操作.UN38.3認證包裝方式UN38.3認證包裝方式有3種1、電池單獨包裝出貨 1)965 IA 電芯>20Wh、電池>100Wh2)965 IB 電芯≤20Wh、電池≤100Wh (每個包裝件中鋰電池的凈重:客機和貨機上均不**過10kg)3)965 II 電池≤20Wh、電池≤100Wh2、966 II 電池與設備一起包裝出貨3、967 II 電池安裝在設備中出貨深圳市中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可以直接對電池UN38.3,IEC62133,GB18287,GB31241,IEC61960,PSE,CB,KC,UL進行檢測出報告,并且可現場測試電池容量測試,常溫外部短路,高溫外部短路,過充電,強制放電,低氣壓,溫度循環,振動,加速度沖擊,跌落,擠壓,重物沖擊,熱濫用,燃燒噴射,高溫使用,應力消除等。聯 系 人:Wendy 劉天鳳(經理) 工作手機: 企業公司地址: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后亭全至創新科技園1號樓2層、3層UN38.3是指在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3部分38. 3款,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振動試驗、沖擊試驗、 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鋰電池運輸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并且每個包裝件內裝有**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則還須通過1.2米自由跌落試驗。產品范圍1. 各種鉛酸蓄電池(如汽車啟動用鉛酸 蓄電池、固定型鉛酸蓄電池、小型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等)2. 各種動力二次電池(如動力車用電池、電動道路車車用電池、電動工具用電池、混合動力車用電池等)3. 各種手機電池(如鋰離子電池、鋰聚合物電池、鎳氫電池等)4. 各種小型二次電池(如筆記本電腦電池、數碼相機電池、攝像機電池、各種圓柱型電池、 無線通訊電池、便攜式DVD電池、CD和MP3播放器電池等)5. 各種一次電池(如堿性鋅錳電池、鋰錳電池等)UN38.3 :2009(5th Edition)運輸安全標準及九大測試。1、 高度模擬在壓力≤11.6kPa,溫度20±5℃的條件下,存放6h 以上無滲漏、 無排氣、 無解體、無燃燒、 無爆炸、 無破損,開路電壓不小于試驗前的90%,失重要求見說明2、 高低溫循環在75±2℃和-40±2℃的條件下, 進行高低溫沖擊試驗,在極限溫度中存放時間≥6h,高低溫轉換時間≤30min,沖擊10次,然后室溫(20±5℃)存放24h,試驗總時間至少周。無滲漏、 無排氣、 無解體、無燃燒、 無爆炸、 無破損,開路電壓不小于試驗前的90%,失重要求見說明標準名稱 標準說明 鋰電池UN38.3認證檢測 按照《聯合國關于危險品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中*3部分38.3款要求進行8項安全性能測試 UL 1642-2005 鋰電池的安全性能檢測IEC 61960 電池的基本性能檢測GB/T 18287-2000 手機鋰電池安全性能檢測QB/T 2502-2000 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性能檢測SN/T 1414.3-2004 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檢測3、 振動試驗15min 內從7Hz至200Hz完成一次往復對數掃頻正弦振動, 3h內完成三維方向振動12次。無滲漏、 無排氣、 無解體、無燃燒、 無爆炸、 無破損,開路電壓不小于試驗前的90%,失重要求見說明4、 沖擊試驗加速度150gn、6ms或加速度50gn、11ms半正弦沖擊,每個安裝方向進行3次,總共18次。無滲漏、 無排氣、 無解體、無燃燒、 無爆炸、 無破損,開路電壓不小于試驗前的90%,失重要求見說明5、 55℃外短路在55±2℃、外電阻<0.1Ω條件下短路,短路時間持續到電池溫度回到55±2℃后1h,觀察6h。 6小時內,無解體、無破損、無燃燒, 電池表面溫度<170℃ 。6、 撞擊試驗9.1Kg重物自61±2.5cm高處落于放有15.8mm圓棒的電池上,檢測電池表面溫度,觀察6h。每次撞擊都要用新的試樣。6小時內,無解體、無破損、無燃燒, 電池表面溫度<170℃7、 過充電試驗在2倍的MAX連續充電電流和2倍的MAX充電電壓條件下,對電池過充24h,觀察7天。無解體、無燃燒8、 強制放電電池串聯12V直流電源,以MAX放電電流進行強制放電,觀察7天。 無解體、無燃燒9、 1.2m跌落(包裝后)包裝好的鋰電池在20±5℃條件下,從1200mm(電池MIN點)跌落至18-20mm厚的硬木板上(木板鋪在水泥地面上),從X、Y、Z正負六個方向,每個方向跌落1次。無滲漏、 無解體、 無燃燒、無爆炸、無破損深圳市中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可以直接對電池UN38.3,IEC62133,GB18287,GB31241,IEC61960,PSE,CB,KC,UL進行檢測出報告,并且可現場測試電池容量測試,常溫外部短路,高溫外部短路,過充電,強制放電,低氣壓,溫度循環,振動,加速度沖擊,跌落,擠壓,重物沖擊,熱濫用,燃燒噴射,高溫使用,應力消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