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 工商總局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提交材料規范:(1)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投資人簽字、蓋章;內含委托書);(2)投資人(股東)的明(自然人為復印件、企業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材料若為外文,應附加蓋翻譯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譯件如何辦理國家 工商總局無行政區劃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名稱變更核準國家總局核名方法與步驟:提供預核準名稱、注冊地、注冊資金、經營范圍、股東信息提交材料后3-5個工作日出結果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的文字:1、 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2、 可能對公眾造成欺或者誤解的;3、 外國國家(地區)名稱、**組織名稱;4、政黨名稱、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番號;5、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6、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注意事項:1.提前預審名稱是否重名。重名到什么程度。2.盡量避免駁回。駁回二次提交會不容易過
工商總局核名疑難總局核名核名疑難核名工商總局核名核名疑難核名總局核名核名疑難核名無行政區劃公司核名總局核名疑難核名核名中字頭國字頭公司核名總局核名疑難核名核名無地域不含地名公司核名核名總局核名疑難疑難工商總局核名申請疑難工商總局核名申請疑難總局核名疑難解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