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肯尼亞辦理 肯尼亞標準局(KEBS)是肯尼亞**的法定機構,負責**實施針對肯尼亞市場的進口和國產產品的標準。多年來KEBS一直在承擔本地產品和進口產品的符合性評定,然而,核查進口貨物以前**于裝運到港后進行,這不僅導致貨物進港的延遲,而且對于不合格的產品,KEBS還需將其退回或以不污染環境的方式銷毀而承擔額外損失。 PVoC目錄內的產品**在出貨前獲得符合性證書(CoC) ,到港時提供給肯尼亞海關,否則將無法入境。如果沒有CoC,特殊情況下可由KEBS決定對該批貨物實施檢驗,并處以罰款。 在實施PVoC計劃之前,肯尼亞采取對進口貨物實行到貨驗證制度,但*導致貨物進港的延遲,而且對于不合格的產品,KEBS還需將其遣返或以不污染環境的方式銷毀而造成額外負擔。因此,從2005年起開始采用PVoC這種出貨前驗證的方式。 所有PVoC目錄內的貨物在出運前**獲得由KEBS授權機構簽發的符合性證書(CoC)。從2008年11月份,CoC證書是肯尼亞強制性的海關清關文件,沒有該證書,貨物抵達肯尼亞港口后將被拒絕入關。作為例外情況,KEBS可以接受進口商的申請,在肯尼亞到貨港實施檢查,但進口商將承擔CIF貨物價值的15%罰金、15%的保證金以及檢驗、測試費用。 納入檢測的商品種類包括: 1、所有二手產品,包括但不限于: 電子(包括電子裝置)和電器產品(包括家用電器)、摩托車、自行車、紡織品。二手輪胎,汽車零配件。 2、食品、農業產品,包括但不限于: 包裝食品,奶及奶制品、肉和肉制品、果汁、飲料、酒精飲料、油脂、谷物、糖和糖制品、動物飼料。 3、化工產品,包括但不限于: M/V輪胎、自行車輪胎、鉛筆、圓珠筆、橡膠避孕套、紙和紙制品、肥皂和去污劑、鞋油、*火柴、化肥、水凈化劑、水泥。 4、燃料和石油產品,包括但不限于: 汽油、石蠟、石油和潤滑油 5、紡織品,包括但不限于: 織物、服裝、紗線、毯子、室內裝潢用品、家具織物、碎布、地毯。 6、鞋類,包括但不限于用以下原料所制鞋類: 皮革、橡皮、塑料、帆布或其他合成品。 7、玩具和兒童保育產品(所有類別),包括但不限于: 洋娃娃、微縮和仿真模型 8、電子(包括電子裝置)和電器產品,包括但不限于: 電子(包括電子裝置)和電器產品:家用電器、影印機、電腦、打印機,除燈座、開關和插頭以外等以外的其他電子消耗包括以下關鍵要素: 1、貨物裝運前檢查; 2、抽樣,在具備認可資格的實驗室進行測試和分析; 3、審查產品生產過程; 4、文件審核; (產品)標準符合性評定 肯尼亞檢測申請方法: 獲得PVoC檢測有三種方式: 方式a):每批貨物測試及檢驗 方式b):產品注冊、檢驗及有限測試 方式c):產品認可 肯尼亞檢測程序: 第一步:出口商遞交進口許可證Import Declaration Form(簡稱IDF),形式發票,裝箱單和完整填寫的申請表Ruquest orm(簡稱RFC)ISO+內檢報告/或者第三方測試報告; 第二步:上述申請表應詳述貨品情況,并提供產品質量文件如測試報告,質量管理體系證書以及工廠內檢報告; 第三步:審核資料,通過以后安排驗貨日程; 第四步:現場檢驗會在完成上述步驟后由離驗貨地點較近的我們檢驗辦公室實施; 第五步:檢驗完成后出口商安排貨物出境,并由出口商遞交較終文件(商業發票和裝箱單) 第六步:肯尼亞出具pvoc清關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