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注冊申請
一、商標保護原則:
根據《商標法》*4條、*29條規定,商標保護實行自愿申請、注冊在先的原則。
二、商標申請原則:
根據《商標法》*20條規定,商標申請實行一件商標一份申請原則。
三、申請人資格:
按照我國《商標法》*4條、*5條規定,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均可以申請商標注冊;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申請注冊同一商標。
四、保護期限:
根據《商標法》*37條規定,商標保護期限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開始計算。
五、保護類型:
根據《商標法》*8條規定,對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六、申請過程:
商標申請----→形式審查(2個月)----→實質審查(7個月左右) ----→異議期(3個月)----→發《商標注冊證》(1個月)
七、申請時間:
共需一年左右
八、提供資料:
1、商標圖樣;
2、申請人以及聯系人的名稱、地址、電話、郵編;
3、商標**類別及具體的商品或服務項目;
4、營業執照復印件(個人申請為身份證復印件);
5、《商標代理委托書》(公司蓋章或個人申請簽字);
無錫佳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是一家專業從事商標注冊、版權登記、科技項目咨詢、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成果鑒定等相關業務的服務機構。公司目前與國家商標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各大研究院所、國內部分**院校及相關行業協會等建立密切合作關系,已形成對知識產權、科技項目策劃、科技成果轉化等科技創新服務的完整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