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標準:GB4351.1-2005
消防產品型式認可證號:Zb201110186
通過IS0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1)產品名稱: MSZ/3型手提式水基型滅火器
2)產品顏色:紅色
3)筒體材料: 碳鋼
4)產品尺寸: 外徑30mm 瓶高428mm
5)規格型號: MSZ/3
1)滅火器總重量:≤20KG
2)滅火劑充裝量:3±0.08KG
3)有效噴射時間: ≥15S
4)工作范圍溫度: 0℃—+55℃
5)噴射距離:≥3.0M
6)驅動氣體:氮氣
7)滅火劑:S-10-AB型水系滅火劑
8)工作壓力:≤1.2Mpa
9)滅火級別:1A55B
水基型(泡沫)滅火器使用方法:
可手提筒體上部的提環,*奔赴火場。這時應注意不得使滅火器過分傾斜,更不可橫拿或顛倒,以免兩種藥劑混合而提前噴出。當距離著火點10米左右,即可將筒體顛倒過來,一只手緊握提環,另一只手扶住筒體的底圈,將射流對準燃燒物。在撲救可燃液體火災時,如已呈流淌狀燃燒,則將泡沫由遠而近噴射,使泡沫*覆蓋在燃燒液面上;如在容器內燃燒,應將泡沫射向容器的內壁,使泡沫沿著內壁流淌,逐步覆蓋著火液面。切忌直接對準液面噴射,以免由于射流的沖擊,反而將燃燒的液體沖散或沖出容器,擴大燃燒范圍。在撲救固體物質火災時,應將射流對準燃燒較猛烈處。滅火時隨著有效噴射距離的縮短,使用者應逐漸向燃燒區靠近,并始終將泡沫噴在燃燒物上,直到撲滅。使用時,滅火器應始終保持倒置狀態,否則會中斷噴射。水基型(泡沫)滅火器特點:*、無污染、干凈、滅火效率,抗復燃性能好。尤其適宜撲滅易燃液體、固體有機物燃燒的火,如汽油、柴油、木材、紙張、橡膠、棉麻等制品燃燒的火。適用范圍: 適用于撲救一般B類火災,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災,也可適用于A類火災,但不能撲救B類火災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體的火災,如醇、酯、醚、酮等物質火災;也不能撲救帶電設備及C類和D類火災。注意事項:1、發現壓力指針低于綠區應再充裝,一經開啟**再充裝。
2、壓力正常情況下,使用期限不可**過2年
3、每月檢查一次,發現壓力指針低于綠色區應再沖裝,一經開啟**再沖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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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5-52406875
規格 : 45L推車式泡沫 ;
滅火劑類型 : 泡沫滅火器 ;
類型 : 推車式滅火器 ;
型號 : 45L ;
** : CRYDOM/快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