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采用的,用于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聲音、顏色組合,或上述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是現代經濟的產物。在商業領域而言,商標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經地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受法律保護。商標通過確保商標注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商標注冊人受到保護。
商標通過確保商標注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商標注冊人受到保護。保護期限自商標注冊公告之日起十年,但期滿之后,需要另外繳付費用,即可對商標予以續展,次數不限。續展的費用一標為地區規定費用2000元(**過有效期但在6個月內的另加500元延遲費)[1]加上一定的代理費用,續展要在規定的續展期內辦理。商標保護一般由當地*配合調查,協商不成是由*來實施的,在大多數制度中,*有權制止商標侵權行為。從廣義上講,商標通過對商標注冊人加以獎勵,使其獲得承認和經濟效益,而對全世界的積極和進取精神起到促進作用。商標保護還可阻止諸如假冒者之類的不正當競爭者用相似的區別性標記來推銷低劣或不同產品或服務的行為。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進取心的人們在盡可能公平的條件下進行商品和服務的生產與銷售,從而促進**貿易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