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安翔律師事務所,地址:昌平區西環路56號鈺陽商業樓12號,電話:(謝律師)
辯護詞
審判長、審判員:
北京安翔律師事務所接受北京市昌平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指 定謝冬飛律師擔任被告人小王的一審辯護人。辯護人在庭審前查閱了本案卷宗材料,會見了被告人。案件經過法庭調查,案件事實已經清楚,現根據本案的事實和法律,發表如下辯護意見:
辯護人對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小王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不表示異議,但是認為被告人小王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的情節,請求合議庭在對被告人小王的行為量刑時予以考慮。具體辯護理由如下:
一、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自愿認罪。
根據《較 高人民*、較 高人民*院、**部關于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試行)》*九條之規定:“人民*對自愿認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二、受害人具有重大過錯。
本案中被告人打傷被害人的原因是因為被告人與被害人發生口角,較重要的是被害人之前到被告人家里打了被告。可見,受害人對傷害案件的發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鑒于受害人的過錯行為,懇請法庭對被告人小王從輕處罰。
三、被告人小王悔改態度明顯,主動支付醫藥費。
案件的起因是被告人與被害人之間發生了口角,被告人小王一時沖動,加上被告人文化程度低對法律了解不深,根本就沒有想到事情的嚴重性,不慎做出這樣的事情。事后被告人感到非常后悔,主動支付醫藥費,悔罪態度明顯。因此,辯護人建議法庭對被告人從輕處罰。
綜上,被告人小王故意傷害他人,事實清楚,但被告人小王自愿認罪,加之受害人具有重大的過錯。因此,辯護人建議法庭考慮對被告人小王從輕量刑。
此致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
辯護人:北京安翔律師事務所
謝冬飛律師
年月 日
(來源:易傳播)
謝冬飛律師,北京市*十屆律師代表大會代表,北京市律師協會權益****委員,北京市律師協會職務犯罪預防與辯護****委員,北京市昌平區律師協會理事,北京市昌平區律師協會青年工作**主任,北京市青年律師聯誼會委員,北京安翔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2002年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之后長期在昌平區從事法律工作,曾連續兩屆獲得北京市律師辯論賽良好辯手。 具備多年律師執業經驗,辦理了數百起民商事、刑事以及非訴案件,熟悉公司業務,對企業之間的經濟糾紛、商事*抵押糾紛、職務犯罪辯護等領域的案件處理均十分熟練,同時熟悉昌平地域特點,對農村家庭分家析產、婚姻繼承、征地拆遷方面均有豐富的工作經驗。由于多年在昌平區執業,熟悉昌平**環境?,F工作地點在昌平*附近,商業街西口,交通便利,自主經營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