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誰可以申報? 東湖高新區具有法人資格,有廣泛的社會**度與影響力,實施**績效管理模式,質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創新能力在**業處于良好地位,對東湖高新區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并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企業或者組織。具體申報條件見《光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 二、有什么條件? (一)在東湖高新區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并正常運行5年以上; (二)符合國家產業、環保、質量等政策; (三)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建立**績效模式管理推進機構,有一定數量的自評人員,有效運行**績效模式一年以上并提供上一年度自評報告; (四)具有**的經營業績或者社會貢獻,近3年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和質量管理水平處于**業良好水平; (五)光谷質量獎評獎范圍面向東湖高新區所有經營性組織,繼續鼓勵質量管理**的**制造業企業、中小企業和隱形冠軍企業申報; (六)近3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無重大用戶(顧客)有效投訴; (七)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近3年內參加各級質量相關獎項評定活動無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未受到行政處罰。 三、需要什么材料? 申報企業或組織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光谷質量獎申報表》一式三份;(表格可登陸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政務網下載; (二)企業(組織)簡介(3000字以內)一式三份; (三)依據《**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編寫的自我評價報告(3-6萬字)一式三份; (四)凡在申報表、自評報告中涉及、需提供的證實性材料1份; (五)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報表(2015年至2017年)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申報材料按A4幅面裝訂成冊,其中申報表、企業概況和自評報告等需提供電子文檔。 四、什么時候截止? 申報企業或組織應于2018年10月10日前將全部申報材料報送至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質量工作**小組(設在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內)。 五、注意事項 (一)光谷質量獎的評定程序和方法嚴格按照《光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執行。 (二)對申報單位已獲得當年、評獎依據為GB/T19580的市級及以上**質量獎的,可相應簡化評獎程序。 (三)光谷質量獎的評審工作,不向企業或組織收取任何費用、不增加企業或組織負擔。 (五)東湖高新區各部門要做好光谷質量獎企業的培育、**及宣傳工作,堅持嚴格標準、優中選優和寧缺毋濫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