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標準包括加工、制造、包裝、卷標,銷售和使用的所有產品內含量至少5%的再生材料。相關材料收集點和物資集點是不要求RCS認證的,但必須聲明,他們必須符合一系列在此標準內列出的規范要求,并同意由認證機構在此基礎上對其隨機檢查的作業。被認證的產品范圍是基于紡織產品概念,但認證不范圍限于紡織產品行業。在此情況下,外包生產單位(為較終產品進行部分加工或全部加工),都必須遵守RCS標準的規范要求。
適用于:再生原料含量在5%-**之間的產品。認證機構有上海世優等幾家機構,可自由選擇,在TE—紡織交易組織網站可查到認證過的企業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