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陽物流為你介紹什么是集中托運
CIQ2000綜合業務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對進一步規范檢驗檢疫工作流程,提升檢驗檢疫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降低外貿企業經營成本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受到普遍**。但是,任何事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都有其不完善的一面,CIQ2000綜合業務管理系統也不例外,特別是CIQ2000系統中關于出境貨物運輸包裝報檢方面就存在不足:集中托運指集中托運人(Consolidator)將若干批單獨發運的貨物組成一整批,向航空公司辦理托運,采用一份航空總運單集中發運到同一目的站,由集中托運人在目的地*的代理收貨,再根據集中托運人簽發的航空分運單分撥給各實際收貨人的運輸方式,也是航空貨物運輸中開展較為普遍的一種運輸方式,是航空貨運代理的主要業務之一。
集中托運做法
(1)將每一票貨物分別**航空運輸分運單,即出具貨運代理的運單HAWB(House Airway Bill)。
(2)將所有貨物區分方向,按照其目的地相同的同一地區、同一城市來集中,**出航空公司的總運單MAWB(Master Airway Bill)。總運單的發貨人和收貨人均為航空貨運代理公司。
(3)打出該總運單項下的貨運清單(Manifest),即此總運單有幾個分運單,號碼各是什么,其中件數、重量各多少等等。
(4)把該總運單和貨運清單作為一整票貨物交給航空公司。一個總運單可視貨物具體情況隨附分運單(也可以是一個分運單,也可以是多個分運單)。如:一個MAWB內有10個HAWB,說明此總運單內有10票貨,發給10個不同的收貨人。
(5)貨物到達目的地站機場后,當地的貨運代理公司作為總運單的收貨人負責接貨、分撥,按不同的分運單**各自的報關單據并代為報關、為實際收貨人辦理有關接貨關貨事宜。貨人辦理有關接貨送貨事宜。
(6)實際收貨人在分運單上簽收以后,目的站貨運代理公司以此向發貨的貨運代理公司反饋到貨信息。
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鑒定報檢方面存在不足
無法有效落實“憑證報檢制度”。根據出口質量許可證的有關規定,出口商品運輸包裝容器生產單位**獲得檢驗檢疫機構頒發的質量許可證才能進行報檢。但在CIQ2000系統出口運輸包裝報檢的申請界面中,“包裝質量許可證”一欄并非綠色區域,即不是“必填”項目,這樣申報企業可以不填或亂填,使得檢務部門在審單時難于判別真假,這增加了檢務前臺的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
無法與現行檢驗監管模式相接。根據《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辦法》規定,出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采用周期檢驗模式,對于“同一廠家、同一規格品種的包裝,在檢驗有效期內(一般為一年)不得重復檢驗和收費”。在實踐中,執行這一監管模式的有效依據就是“包裝容器的檢測報告”及其有效期。但在CIQ2000系統中并沒有“檢測報告”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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