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位追償法。
所謂債權人的代位追償權,通俗地說就是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的。我國合同法*七十三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贝粰嗟陌l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有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存在;
2.債務人享有對*三人的到期的債權;
3.債務人怠于行使自己的;
4.債務人怠于行使自己的的行為使其債權人的到期債權有不能實現的危險,債權人有保全債權的必要。
優先受償權法。
按我國擔保法的規定,債務人或*三人可以向債權人提供不動產、動產抵押或質押,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抵押或質押的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中的義務人,不支付保管費、加工費或運輸費用的,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運輸的財物,**或變賣優先受償。
申辦強制執行公證法。
強制執行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于追償債款、物品的文書,經審查核實認為無疑議的,對債權文書進行公證,并依法賦予其強制執行效力。采用這種方式,使債權人省去了復雜的訴訟過程,節約了訴訟費用,不失為一種簡便而的方法。當事人申辦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應當向有管轄權(即當事人住所地或行為發)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并提供當事人的明,是法人的要提供法人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供本人的件和授權委托書;需要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如還款協議、借據等;有關經濟擔保的文件,如抵押協議、擔保書等;其他有關材料,如債務人的資金和償還能力;要求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權人要提供人未按期歸還的。
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計算清單,并計算方法、依據等。
大家在生活中尤其要關注*二點就是買賣關系存在的證據。我們都知道在我國打官司是遵循誰告誰舉證的原則。